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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幼兒游泳館空白監管下水質存隱憂

來源:樂哈養生館    閱讀: 1.15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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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幼兒游泳館空白監管下水質存隱憂

近年來,嬰幼兒游泳逐漸成爲寶寶成長過程中的“常規項目”。新京報記者近日探訪北京多家嬰幼兒游泳場館發現,儘管多數游泳館採取的是一人一水一膜的方式,但泳池裏的水質是否安全,嬰幼兒用品、場館是否消毒存在較大差異。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國並未出臺嬰幼兒游泳館相關管理條例,也沒有開辦嬰幼兒游泳館的相關准入標準,嬰幼兒游泳館的相關衛生標準、消毒設施、水質要求及工作人員相關資質等仍是空白。

探訪

1店員家長不洗手直接測水溫

聽說孩子從小遊泳可以開發智力、強身健體,吳先生去年在亦莊力寶廣場三樓的馬博士嬰兒游泳館(以下簡稱馬博士)給兒子辦了張游泳卡。

泳池的衛生狀況是吳先生最關注的。他告訴新京報記者,兒子當時才2歲多,還說不清冷熱。“泳池裏的水不是恆溫的,有時候高有時候低。加熱水前,店員並不洗手,而是直接把手伸進去測水溫。”

新京報記者近日在吳先生提到的這家馬博士嬰兒游泳館看到,游泳區有一個稍大的泳池,一般是三四個年齡稍大孩子一起遊,還有幾個小池子,主要給小嬰兒用脖圈游泳。家長們就圍在旁邊,一個孩子至少一名家長陪着,多的甚至是三四個家長。無論大池、小池,家長們都是隨時伸手進去,往孩子身上撩水,同時也監控水溫。“手洗了嗎?這樣做衛生嗎?”對於新京報記者的問題,一名家長表示,沒人提醒,而且店員也都這麼做的,“這也是沒辦法,我們不在旁邊,孩子就會害怕哭鬧,要是不自己盯着水溫,孩子就可能着涼感冒,孩子多的時候,店員根本顧不過來。”

2馬博士用自來水泳池不消毒

成人游泳池的水要經常消毒,才能保證水質安全。那麼,嬰兒游泳館的水是如何處理的?

“我們用的是可以喝的自來水,不用消毒。”馬博士亦莊力寶廣場店的店員稱,游泳池有兩根進水管路(冷水、熱水),一根排水管路。大池的水一天一換,小池的水一人一膜一換。

隨後,記者就水質及消毒等問題致電馬博士北京總部。工作人員稱,店內用水確爲自來水直接加熱使用,並未採取過濾或消毒處理。店內所使用的兒童頸圈一般也未消毒,“頸圈沒什麼好消毒的,如果家長擔心,可以自帶頸圈。”

在另一家名爲美麗媽媽的嬰兒游泳館內(以下簡稱美麗媽媽),嬰幼兒游泳採取的是單人單桶的模式。新京報記者在場館內看到有小型鍋爐,工作人員稱在鍋爐出口處,利用濾芯淨化,淨化過後的水再經管道流入桶內。

值得注意的是,嬰幼兒游泳的價格並不便宜。在馬博士,單次收費238元,不限次數的年卡爲16800元。在美麗媽媽,嬰兒游泳首次收費爲398元,一張含25次、有效期爲12個月的會員卡收費爲3980元。

3有場館消毒設備形同虛設

除了水質,吳先生也不放心給寶寶做撫觸的平臺。寶寶進入泳池前,腳會踩在上面;寶寶洗完澡要在這個平臺上做撫觸、穿衣服。“雖然身下會墊着毛巾,但有些部位仍然會接觸到平臺。很少見到工作人員清洗消毒。”

更讓吳先生擔憂的是場館裏的消毒情況。他告訴新京報記者,進入游泳區時,大人孩子都是從一扇玻璃門走進去的,“玻璃門旁還有一個門,工作人員告訴我,這是風淋室,按規定所有家長都必須從這個區域進入游泳區,但家長們都不愛走,又不好強求,所以基本閒置了。”新京報記者探訪該店時發現,風淋室確實無人使用,家長們都從玻璃門進出,店員也從未提醒。

進入游泳區後,店員會給寶寶脫衣服、洗腳,然後再套上游泳圈,洗腳的池子也是寶寶泳後洗澡池,店裏並沒有在一個寶寶用完後徹底清潔消毒,而是用水簡單沖洗後接着給下一個寶寶用。

此外,記者還發現,嬰兒游泳圈也不是一個孩子用完立即消毒,有的寶寶會換好幾種游泳圈,換下來的泳圈直接就被拿去給其他寶寶用。

危害

不消毒過濾非循環水易滋生細菌

記者對部分家長進行的小範圍調查發現,與動輒幾千元的價格,泳池場所的衛生問題,尤其是水質問題,是家長最爲關心的。一家嬰兒游泳場館的負責人告訴記者,這樣的結果並不意外,在她所經營的嬰兒游泳館,曾遇到過一位媽媽直接在泳池內採集水樣帶走並送檢的情況。

至於泳池常見的消毒方法,一位嬰兒游泳從業者告訴記者,目前國際上有通用的三種消毒方法,用氯氣消毒是一種較爲傳統的方法,只有氯達到一定的含量才能真正達到消毒殺菌的功效,但氯有強烈的刺鼻味道,對兒童的皮膚和眼睛有一定的刺激,嬰幼兒泳池一般不建議採用氯消毒。臭氧與紫外線相結合也是一種主要的消毒方式,這種消毒方式對技術控制的要求十分嚴格,因爲臭氧過量使用可能有輕度中毒的風險。第三種就是銅銀離子消毒,主要是利用其殺菌功效和除藻功能。離子能被人體代謝,安全性較高。相較於前兩種消毒方法,銅銀離子消毒方法的成本投入更高。

“最糟糕的是場館使用的水不是循環水,同時不經過任何一種過濾、消毒處理,因爲水在加熱到三十多度時,很容易滋生細菌。如果均爲一次性用水,用過後直接放掉,難免有些浪費。”

海淀區婦幼保健院護理部副主任劉淑玉表示,水對寶寶基本是沒有刺激的,就跟洗澡一樣,嬰兒游泳館的小池子往往是一人一水一膜,因此不需要消毒。而游泳館內的大池子就相當於成人游泳池了,需要進行消毒,嬰兒皮膚嬌嫩,不能使用氯製劑消毒,否則會對皮膚產生刺激,要保證水的質量,可能需要另想他法。

戴頸圈游泳存腦部缺血、缺氧風險

“北京的一些公立專業婦幼機構都已停止嬰兒游泳,包括我們醫院,但很多月子中心、私立醫院仍然在開展。”劉淑玉指出,嬰兒游泳的危害不僅在水,也包括戴頸圈游泳,尤其是商業機構讓孩子泡在水裏做“水中操”。

“孩子的脖子在這個過程中與頸圈摩擦,會對頸動脈竇造成壓迫,可能造成孩子的腦部缺血缺氧、一過性反射性心率減慢,甚至發生心臟驟停、缺血性休克。至於頸圈充氣度到底要多少才合適,這個沒有標準,過滿過脹就有可能造成頸部壓迫。頸圈質量如果不過關,還可能發生嬰兒溺水的情況。”

不過,美麗媽媽的工作人員表示,自家採用的頸圈相對柔軟,無需擔心,但記者探訪時發現該頸圈與市場常見頸圈無異。馬博士的工作人員接受採訪時表示,店面所採用的頸圈爲市場常見產品,“如果家長擔心安全問題,可在頸圈處墊布巾”。

另外,從嬰兒皮膚角度而言,新生兒出生後帶有一層天然油脂,保護皮膚,如果泡在水裏,就等於破壞了這層油脂,對皮膚造成直面的刺激。

劉淑玉提醒家長,新生兒不要做嬰兒游泳,因爲媽媽孕晚期會給腹中的寶寶儲存出生後使用的熱卡,如果出生後就開始游泳,就會消耗這些熱卡,媽媽奶量不充足的情況下就可能讓寶寶早期出現低血糖、體重下降過多等情況。

有業內人士介紹,國際上公認的對嬰幼兒有益的水中活動,通常是不戴頸圈,讓嬰幼兒垂直於水中,“最好的方式是模擬寶寶在水中最自然的狀態,不是用任何漂浮工具。”

現狀

嬰幼兒游泳館無全國統一標準

目前,我國還未出臺專門針對嬰幼兒游泳館制定的管理條例,更沒有開辦嬰幼兒游泳館的相關准入標準,嬰幼兒游泳館的衛生標準、消毒設施、水質要求、池水更換、工作人員相關資質等都是空白。僅有個別地方將嬰兒游泳館納入了公共場所範疇管理,抑或是專門出臺嬰兒游泳相關法律進行監管,如山東省2012年就出臺《嬰幼兒游泳場所衛生規範(試行)》,對嬰幼兒游泳場所的用水衛生標準、池水更換頻率、水溫、消毒劑和消毒設備及預防傳染性疾病傳播等方面做了規定。

北京中醫藥大學衛生法講師鄧勇指出,很多地方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中只對成人游泳館各項指標做出了明確的規定,但嬰幼兒游泳場所並無相關執法依據,嬰幼兒游泳館無法頒發衛生許可證,也無法進行日常監管。《游泳場所衛生規範》對成人游泳館機房、循環消毒過濾器、浸腳池、加氯等均有規定,但並未提及嬰幼兒游泳館。不單衛生方面,嬰幼兒從業人員資質方面同樣缺乏明確的標準。

鄧勇建議,衛生等相關部門儘快出臺全國統一標準,既規範行業的有序發展,又使得執法部門有法可依。

只能建議商家監測水質及時換水

“在北京,只有成人游泳池列入了我們的管轄範圍,嬰兒游泳池的衛生監管仍是空白。”北京市海淀區衛生計生監督所應急事務處理隊隊長張嘉生介紹,根據規定,成人游泳館從進門開始就必須設置紅眼病檢查崗,進泳池前還要先淋浴,走浸腳池,含氯消毒液的濃度都是有規定的。

“我們也接到過投訴,反映嬰兒游泳池水質不清潔等問題。”張嘉生坦言,衛生監督員到現場後也只能提出意見和建議,比如建議商家做一些水質監測、及時換水等,無法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因爲無標準可執行。

張嘉生認爲,從水質上講,由於嬰幼兒泳池沒有循環過濾,因此定期定時換水是必須做到的,但目前沒有標準,不好說多久更換才合適。對泳池容器的日常消毒如果做得不到位,也容易引起一些皮膚病的傳播。另外,消毒藥加入過多,可能會引起皮膚、眼睛的不良反應,成人泳池要求不超過0.3-0.5毫mg/L,但這個標準是否同樣適用於嬰兒目前尚不得而知。

在成人泳池,從業人員需要進行健康檢查,獲得健康檢查證明,不能有肝炎、肺結核、痢疾、傳染病、皮膚病等,“其實也應適用於嬰幼兒泳池。”張嘉生說。

委員建議規範嬰幼兒游泳場所

針對嬰幼兒游泳場所監管問題,上海市政協委員、農工黨市委副主委姚儉建今年在上海兩會中也提交了相關提案,建議充實和完善《公共遊泳場所衛生管理規範》,從經營場所、服務人員、技術力量、管理制度和服務規範等方面增加對嬰幼兒游泳場所衛生、安全和管理的規範。

姚儉建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絕大多數嬰兒游泳館位於商場、會所,無法適用《公共遊泳場所衛生管理規範》,也不在衛生監督部門的監管之列。操作人員的資質、場地和游泳池規格、水溫控制、水質監測、池水更換的操作機制都沒有明確規定,暗藏公共衛生隱患。

對此,姚儉建委員建議,對嬰幼兒游泳場所要制定科學的行業准入和監管標準。另外還要加大對現有嬰幼兒游泳館的監管力度,明確監管主體,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範,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嬰幼兒游泳場所面積、內外環境、水質、空氣質量、從業人員管理等方面進行監督檢查,還要加強相關專業的培訓。同時,姚儉建還建議規範價格收費標準,嬰幼兒游泳場館應與家長簽訂合同,詳細列出游泳館必須承擔的義務,規定出現問題游泳場館需要承擔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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