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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專項救治病種擴大到21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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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會同民政部、國務院扶貧辦和醫保局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專項救治工作的通知》,將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專項救治病種擴大到21種。衛健委醫政醫管局副局長焦雅輝昨日在國家衛健委專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計劃到2019年,救治病種擴大到25種;到2020年,達到30個,力爭農村貧困人口大病救治和兜底保障制度基本建立。

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專項救治病種擴大到21種

自2017年起,我國印發了《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專項救治工作方案》,主要針對罹患兒童白血病、兒童先天性心臟病、食管癌等9種大病的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和農村低保、特困人羣,按照“四定兩加強”的原則,即“定定點醫院、定臨牀路徑、定單病種費用、定報銷比例,加強質量管理,加強責任落實”,進行集中救治管理。

經過一年多的落實與推行,焦雅輝介紹,我國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專項救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並呈現以下特點:

專項救治覆蓋面不斷擴大

截至2018年8月底,我國所有承擔扶貧任務的省份均印發了省級工作方案,並通過信息系統報送大病專項救治信息。目前已確診病例26.1萬人,已救治22.6萬人,累計救治次數99.6萬人次。部分省份還在國家要求病種基礎上,結合本省實際,擴大了病種覆蓋範圍。例如,山西、江西將病種擴大到20種以上。

保障水平進一步提高

目前,我國專項救治病種累計報銷比例達到81.12%,較專項救治工作啓動之前提高了37.3個百分點。各地積極協調推動提高醫保、救助等保障水平,建立各項補充、兜底保障制度,完善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扶貧資金、財政兜底和社會慈善等保障政策的聯動報銷機制,提高農村貧困大病患者醫療保障水平。

一些地方結合實際,加大力度完善保障政策,提高保障水平。例如,安徽分別將新農合、大病保險補償比提高5個、10個百分點,規定貧困人口在縣、市、省三級醫療機構就診,個人年度自付費用爲“三五一”,即不超過3千元、5千元和1萬元,超出部分,合規費用由政府兜底,2017年安徽專項救治病種實際報銷比例達到91.6%;四川通過政府投資、吸收社會捐贈等方式建立扶貧救助基金,對貧困患者進行補助,保證個人自付比例不超過10%;貴州則推行健康扶貧補充保險,各病種實際報銷比例由原來的50%-60%提高到80%以上。

醫療費用得到有效控制

在實施大病專項救治工作中,醫療成本降低,醫療費用得到有效控制。焦雅輝指出,一方面,實施臨牀路徑管理,要求優先選擇目錄內診療項目和優質低價的藥品、耗材;另一方面,推行單病種定額收費和醫保定額支付,提高醫療機構控制醫療費用的主動性、積極性;同時,積極探索帶量採購、量價掛鉤,規範購銷行爲,降低藥品、耗材成本。

截至目前,專項救治病種的次均診療費用爲6205元/人次,各病種平均費用均較2016年下降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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