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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推進分區分級恢復正常醫療服務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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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

關於進一步推進分區分級恢復正常醫療服務工作的通知

爲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決策部署,在分區分級差異化防控的基礎上,加快恢復正常醫療服務,滿足人民羣衆看病就醫需求,維護羣衆健康權益,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恢復正常醫療服務的重要性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全國投入了大量醫療力量和醫療資源開展疫情防治工作,部分非新冠肺炎患者的醫療服務受到一定程度影響。各地要充分認識到,恢復正常醫療服務不僅直接關係到患者基本就醫權利保障,關係到人民羣衆生命健康,也關係到民生改善和社會和諧穩定。要將加快恢復正常醫療服務、滿足人民羣衆基本醫療需求,作爲當前亟待解決的大事要事來抓。在前期分區分級恢復正常醫療服務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結合當地實際,統籌醫療資源,以問題爲導向,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推動醫療機構穩妥有序恢復正常醫療服務,保障人民羣衆就醫需求。

二、分區分級儘快恢復正常醫療服務各地要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落實科學防治精.準施策分區分級要求做好疫情期間醫療服務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20〕162號),根據本地區劃分的低風險、中風險、高風險等級,差異化推進醫療服務恢復工作。低風險地區儘快全面恢復醫療服務,門急診、住院、手術、檢驗檢查等工作要全面向患者提供,不得以疫情防控爲由,暫停醫療服務。中風險地區儘快穩妥有序恢復醫療服務,在採取必要防控措施的同時,逐步加大醫療服務保障力度。高風險地區在繼續集中精力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時,做好急重症患者和特殊羣體醫療服務保障,根據疫情態勢恢復醫療服務。

三、加強醫療機構內部科學管理

(一)制定精細化差異化管理方案。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要直接組織有關力量,根據機構功能定位、專科特點、服務人口數量等因素,按照“一院一策、一科一策”的原則,制定並細化恢復正常醫療服務的工作方案。通過信息化等手段,測算各臨牀科室患者的就醫需求,動態調整醫療用房、醫務人員和相關物資的配備使用。針對不同科室或部門特點,採取靈活和差異化的管理措施,明確責任人,確定時間表和路線圖,確保相關工作穩妥有序推進。

(二)充分發揮互聯網醫療優勢。利用“互聯網+醫療健康”,大力推行預.約掛號、預.約檢查、分時段就診。探索開展先線上後現場的兩次預檢分診模式,合理分流患者,引導有序就醫、分時段就醫。加強遠程醫療服務,開展遠程會診、遠程輔助診斷,爲異地患者在當地看病就醫提供技術支持。鼓勵已註冊審批的互聯網醫院開展線上慢性病複診、診療諮詢等服務,加強慢性病藥品配送保障。

(三)保障急重症患者和特殊羣體就醫需求。各地區醫療機構要確保急診急救全天候開放。研究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滿足需長期用藥(包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等特殊藥品)、血液透析等特殊治療的慢性病患者,需定期放療、化療的血液、腫瘤等重大疾病患者,以及孕產婦、兒童、老年人、精神類疾病等特殊羣體的醫療服務需求。對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可以按照規定開具12周以內的長期處方,由簽約的基層醫療機構進行管理。

(四)科學開展院內感染防控。堅持科學合理開展感染防控,避免防控不足和防控過度。醫療機構要加強感染防控隊伍建設,對重點部門、重點環節、重點人羣以及防控的基礎設施、基本流程進行逐一梳理,摸排風險,改進不足。嚴格落實醫療機構分區管理要求,避免交叉感染。全院全員實行標準預防措施,在此基礎上,根據操作風險等級實施額外防護

(五)持續加強醫聯體建設發展。加強城市醫療集團和縣域醫共體內各醫療機構的協調配合,縱向調動醫療資源,發揮基層醫療機構作用,進一步落實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要求,使常見病、多發病患者就近看病就醫,減少跨區域異地流動就醫。結合疫情防控工作,推動分級診療制度的有效落實。

四、強化外部支持保障

(一)加強政策協調統籌。各地聯防聯控機制要將恢復正常醫療服務納入本地區復工復產的整體工作中統籌考慮、協同推進。在推進復工復產的過程中,優先保障恢復正常醫療服務所必需的政策措施。向醫療機構提出的疫情防控要求應當與本地區風險等級保持一致,並積極爲醫療機構解決在恢復醫療服務中面臨的困難。

(二)制定相應激勵政策。各地聯防聯控機制要制定激勵醫療機構恢復正常醫療服務的政策措施,增強恢復醫療服務的內生動力。落實財政對公立醫院的投入責任,用於政策性虧損補償等,並對公立醫院承擔的公共衛生任務給予專項補助。鼓勵預撥一定比例的醫保基金,減輕醫療機構經濟運行壓力。要科學認識醫療機構內感染問題,保障開展感染防控工作所必需的場所、人員和經費支持。對以病人爲中心、主動擔當作爲、嚴格落實感染防控各項規章制度、積極恢復正常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要在學科建設、項目設立、資金安排、評優評先等工作中予以優先支持。

(三)做好各類資源供應保障。各地要根據本地區疫情發展變化,及時對可調用的醫療場所、人力資源、防護物資等各類資源進行合理分配和調整,保.證現有資源有效利用最大化。進一步加大無償獻血組織動員力度,統籌省內調配和省際調配,保障臨牀用血需求。加強藥品、耗材等供應保障,及時暢通採購、配送渠道。科學測算醫用防護物資需求,及時調配各類防護物資,確保正常醫療服務合理防護需求得到滿足。

(四)開展現場指導督查。將恢復正常醫療服務納入各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督查內容,進一步加大現場指導和督查力度。督促醫療機構儘快恢復正常醫療服務,滿足羣衆迫切的醫療需求,及時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協調解決新問題新困難。對恢復正常醫療服務組織或支持不力的有關部門及責任人,以及無特殊原因不恢復正常醫療服務或恢復遲緩的醫療機構及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直至追責問責。

(五)加強公衆宣傳引導。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要及時向社會公佈醫療機構有關診療信息,方便羣衆查詢瞭解,提前預.約有序就診。充分發揮主要媒體、專業媒體和新媒體作用,向公衆客觀介紹分級診療服務體系,提升公衆對基層醫療服務的信心,引導合理就醫


請各地對轄區內醫療機構及三級醫院、二級醫院等門急診、住院等醫療服務情況加強監測,研判其恢復至正常醫療服務的程度(以相對於2019年同期服務量百分比表示),每週一12時前將前一週恢復情況以電子郵件形式報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電子郵件:)。首次報送時間爲2020年3月30日,同時將聯繫人信息(姓名、單位、職務及聯繫電話)一併報送。完全恢復正常醫療服務後停止報送。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聯防聯控機制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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