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養生頭條 > 醫界要聞 > 母親住院18天死亡 女醫生怒告單位用藥過度

母親住院18天死亡 女醫生怒告單位用藥過度

來源:樂哈養生館    閱讀: 740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母親在女兒工作的醫院住院18天后死亡,

母親住院18天死亡 女醫生怒告單位用藥過度

女兒懷疑醫院存在用藥過度、修改病歷等行爲

女醫生感慨:“捲入醫療糾紛,才發現患者是多麼的無助和無奈!”

「事件回放」

住院18天后,母親在自己工作的醫院死亡

“我把母親送到自己工作的醫院,可沒想到母親在這裏治療18天就去世了。這一段時間,我一直都認爲是自己害了母親。”接受採訪時,朱女士訴說道。

朱女士說,自己是一名中醫大夫,母親張某今年82歲,系一名離休幹部。平時母親身體健康,生活能自理。去年9月,其母親感覺背部疼痛,被送往鄭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心內科診治。當時,母親被診斷爲“冠心病、心絞痛”。

“9月21日住院,9月22日醫院給我媽做了腦CT、胸部CT、腹部CT、心臟彩超、左心功能彩超、雙腎輸尿管膀胱彩超等一系列檢查。當時,母親還未出現啥不適。可是22日下午在醫院輸液後,母親病情突然加重。隨後兩日,醫生又對母親實施了支架介入手術和IABP(主動脈球囊反搏)輔助治療,可沒想到母親的病情持續惡化。”朱女士回憶說。

2011年10月9日,張老太太最終因心臟衰竭去世。從住院到死亡,僅維持了18天。據朱女士講,母親在醫院的總花費接近18萬元。

“由於我和愛人本身都是醫生,所以,在給母親治療的過程中,我認爲醫院存在過度用藥、違規治療的情況。即使母親死後,我們仍一直耿耿於懷。”朱女士說。

「無奈維權」

感覺愧對母親,女醫生起訴單位

朱女士的愛人高先生說,岳母死後,妻子陷入深深的自責,整日以淚洗面,精神恍惚。

朱女士說,爲了維權,她首先到鄭州市第一人民醫院醫政科投訴此事,可對方一直推脫。和丈夫商量後,他們決定拿起法律武器維權。“可真正走上這條道路後,我才感覺到維權的艱辛。首先,我們手中沒有任何證據,所有文字、影像等資料全在醫院。爲了索取證據,我們一趟趟往醫院、法院跑。直到開庭前一天,我們纔拿到完整的病歷。而我們經過仔細對比,發現一些病歷被篡改過。”

朱女士說,她母親住院當天,思維很清晰,醫院的體格檢查表上也顯示母親“神志清楚”,可在醫院的病歷上卻記載母親主訴:愛人體健,夫妻關係和睦。“這怎麼可能啊?事實上我父親32年前就已經去世,我母親在思維很正常的情況下,怎麼會說我父親體健,夫妻關係和睦?我懷疑,這份病歷是後來僞造的。”

同時,醫生要先下醫囑,護士然後才執行醫囑,可在母親9月24日的醫囑記錄上卻顯示,當天下午5點36分,醫生下醫囑急查“血凝四項”,而當班護士下午4點就已經執行了此項醫囑。這樣的情況,在醫囑記錄單上出現好幾次,“這有可能是病歷篡改不徹底造成的”。

針對患者家屬對病歷被篡改的質疑,在法庭上,鄭州市第一人民醫院辯護律師付女士表示,這是病歷書寫時的筆誤,是細枝末節,和病人的實質性診療沒有直接關係。

在法庭上,朱女士兩口還質疑醫院存在過度用藥、違規治療的情況。她舉例說:“按照藥典規定,單硝酸異山梨酯注射液靜脈滴注,每日劑量應爲20~40毫升。可病歷及每日清單顯示,我母親在22~23日的21個小時裏竟輸入140毫克,超過正常用量的5倍。”而對此問題,付女士辯稱,醫院是否存在過度用藥、違規治療問題,需要由專業醫療機構鑑定。

「維權感悟」

患者維權尷尬,往往對醫院病歷真實性存疑

當日,在法庭上,雙方爭辯激烈,而到最後爭辯的焦點集中在病歷的真實性上。

“病歷是我們起訴醫院的唯一證據,可拿到醫院的電子病歷後,我們對這份病歷的真實性存在爭議!所以我認爲已經沒有必要由專業醫療機構鑑定。”朱女士說。

朱女士的丈夫高某告訴記者,他也是一名醫生,而且轉業前所屬的醫院就較早實施電子病歷。隨後,他交給記者一份材料,上面記錄了他對病歷的衆多質疑。

“紙質病歷可篡改,電子病歷照樣可以篡改。實際上,醫院各個處室的病歷最後都提交到醫院的信息中心服務器上。通過信息中心,醫院仍可對病歷進行修改。而且,目前很多醫院的電子病歷系統並未加裝電子密鑰。”朱女士感慨,“自己雖掌握一定的醫療知識、對醫院各流程相對熟悉,但捲入醫療糾紛,才發現患者是多麼的無助和無奈!”

隨後,記者從鄭州市衛生局相關人員處瞭解到,目前他們轄區醫院實施的電子病歷系統,僅有鄭州市人民醫院在電子病歷上加裝電子密鑰。

加裝電子密鑰就能保證電子病歷不被篡改嗎?記者諮詢了兩三家電子病歷軟件的供應商。“未加裝電子密鑰的電子病歷系統即使歸檔後仍可修改;加裝電子密鑰,如果醫院想修改,仍容易做到。如果預先留有空間,修改甚至可不留痕跡。”上海一電子病歷供應商王經理說。

“再先進的技術,也是人操作的。只要能防,就能改!”採訪時,鄭州大學計算機學院一位老師說。

「網友呼籲」

電子病歷可引入第三方存儲監管,杜絕篡改

“在民庭審理的諸多醫患糾紛案中,我們發現案件的焦點,便是一紙病歷材料的真實與否。而很多時候,由於病歷出現時間記錄、人員簽名等不一致的情況,最後病歷真實性都無法研判,以致案件無法繼續進展。”採訪時,金水區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張衛國說。

篡改病歷,日益成爲阻礙醫患關係的一道瘡疤。對此,省社科院一位專家表示,在醫患信息本不對稱的環境下,信息的不公開更增大了醫方造假的可能,“從根本上來看,醫患關係應該是一致的。爲避免糾紛,應考慮將醫療全過程對患方公開。”

針對電子病歷的漏洞問題,網友“思考者”呼籲說:“信息化時代,病歷電子化是大勢所趨。在新技術應用中,要保證病歷不被篡改,應當引入第三方監管、存儲機構,對相關數據進行監控保存。這樣,就可以大大降低電子病歷被篡改的可能。”

隨後,記者將此建議反饋給了鄭州市衛生局相關科室,該科室工作人員表示,電子病歷第三方存儲監管不存在技術障礙,具有可行性。

在目前未能有效防止病歷被篡改的情況下,患者如何維權呢?對此,大滄海律師事務所鄭州分所主任唐軍表示,發生醫療糾紛後,患方應立即複印病歷,如啓動司法程序,可通過司法機關封存病歷,保全證據。如果有證據表明醫院篡改病歷,按照《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就可以推定醫院有過錯。

相關鏈接

近日,哈爾濱市將建醫療雲計算中心。該中心建成後,360萬哈市市民健康信息將由“電子管家”進行專職管理,市民可以實現遠程會診、雙向就診、電子病歷等多項“雲”端服務。(周廣現李一川)

今日頭條
常見疾病
醫界要聞
健康科普
醫療資訊
曝光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