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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無力監護防範教育缺乏 粵3年兩千女童被性侵

來源:樂哈養生館    閱讀: 74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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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無力監護防範教育缺乏 粵3年兩千女童被性侵

佛山3歲女童被性侵

留守小姐妹屢遭附近村民強姦;禽獸老師數年性侵多名小學女生;6歲女童被母親同事強姦……日前,省婦聯與省檢察院對全省女童受性侵害情況進行了聯合調研,調研組在對全省檢察機關受理的此類案件樣本進行數據統計分析的基礎上,深入茂名、深圳兩地基層進行實地調研。

調查發現,在女童受侵害的刑事案件中,女童遭到性犯罪侵害的現象最爲突出,佔案件總數的75.34%。過去三年,逾2500名女童被性侵害,其中近半在14歲以下。而且,性侵女童者65.74%是熟人。

(注:文中人名圴爲化名)

調查女童受侵害刑事案中75%是性侵

聯合調研報告指出,近三年來遭受性犯罪侵害的女童人數增多。2008年至2011年6月期間,全省檢察機關公訴部門受理涉及到“不滿18歲”女童被害人案件共2267件2506人。其中涉及性侵害的案件高達1708件,佔受理案件數的75.34%,排前列的分別爲強姦、猥褻兒童、猥褻婦女、強迫、組織、引誘賣淫等性侵害案件。

受性侵女童近半14歲以下

其中,受害女童中年齡不滿14週歲的幼女最多。全省來看,女童被害人的年齡分佈相對均勻,14歲以上人員比例略高。在2506名女童被害人中,14週歲以上的1271人,佔總人數的50.72%,而14週歲以下的1235人,佔總人數的49.28%。

同時,具有受害女童“熟人”身份的加害人多。據調查數據,此類案件中被害人與加害人屬於“熟悉”關係的佔65.74%。而屬於“陌生”關係的佔34.26%。

作案地點多在住所附近

侵害者包括鄰里、朋友、同事、親屬、老師等。比如強姦案件,加害人與被害人存在主顧、客人和朋友關係的多;再如猥褻兒童案件,侵害者多是鄰里、親屬、老師等。

而加害人作案的地點,大多集中在被害人住所附近。茂名化州市、高州市和深圳市南山區統計的作案地點,在被害人住所附近的分別佔52%、45.5%和40%;另外,將被害人帶到賓館酒店、出租屋、宿舍和郊外作案的,也比較多見。

令人警醒的是,在不滿14週歲的受害幼女中,又是在校學生居多。如茂名化州市檢察院辦理的此類案件中,未滿14週歲的被害幼女佔68%,而其中在校學生又佔87%;深圳南山區檢察院辦理的此類案件中,未滿14週歲的在校幼女學生佔一半以上。

在經濟欠發達地區,本地農村留守女童受害者多;在經濟發達地區,流動女童受害者多。

加害人多20歲以下50歲以上

調研組還了解到,對女童實施性侵害的加害人中,20週歲以下和50週歲以上居多。而女童遭侵害後的報案率低,還有不少加害人未得到懲處。

不少女童遭受侵害後,或因年幼無知、或因恥於訴說、或因受到威脅,而不敢及時報案或告知他人;有的監護人在發現女童被侵害後,顧忌被害人及家庭名譽受損害,顧慮親情關係或鄰里、朋友關係受影響,或者受到加害方的脅迫利誘,往往寧願私下了結也不及時報案。因此,還有不少加害人因爲沒有人報案、或者因爲報案不及時未得到懲處。

案例1:

禽獸老師數年性侵多名女生

在粵西一個偏遠小山村裏,由於交通不便,鎮小學便在該村設置了一個小學分教點,由一名老師孫大強負責教育。10歲的小荷,怎麼也想不到,自己和同學們一直心懷敬意的老師竟是一個禽獸。

有一天,就在老師的宿舍裏,小荷被獸性大發的孫大強強暴了。孫大強還用手機拍攝了視頻,威脅她不能告訴其他人。可憐的小荷不敢對其他人吐露半句。

更讓人難以置信的是,受到禽獸老師孫大強性侵害的不止小荷一人。她們都是在這裏上學的孩子,最小的只有9歲,最大的也才11歲。她們跟小荷一樣,又羞又怕,對老師的獸行,守口如瓶。正因爲如此,孫大強的獸行居然持續了數年之久,而家長們居然都一無所知。直到有一天,孫大強將自己手機送去維修,維修人員發現了這些視頻並報案,孫大強才落入法網。

案例2:

留守姐妹屢遭6名村民強姦

今年14歲的小花和12歲的小英是一對姐妹,家住粵西一個山村。由於父母在外打工,小姐妹常年獨居在家,只有姨媽偶爾上門照顧。

就在兩年前的一個夜晚,一名男子翻牆闖入了她們家中。她們在驚恐和絕望中慘遭蹂躪。小姐妹像驚弓之鳥,每天都害怕黑夜的來臨。可是,因爲歹徒的威脅,她們選擇沉默,連自己的姨媽和父母都不敢以實情相告。

可是,惡夢並沒有因此而結束。相反,滅絕人性的蹂躪接踵而至。“聞訊而來”翻牆而入的歹徒從一個增到兩個,三個……到最後,先後闖入她們家中對她們實施強姦的人竟然多達6人,而且,這種情況持續了兩年。

終於,在兩年後的一天,她們的父母從親戚處知道了一切。他們當即報案。最終,6名犯罪分子落網,可是,對於小花和小英而言,心靈的創傷卻成了永遠的傷害。

案例3:

6歲女童竟被母親同事強姦

只有6歲的琪琪,因爲媽媽在珠三角的某個城市打工,她和外婆一起跟媽媽住進了工廠的宿舍。

有一天,媽媽出差了,年幼的琪琪看玩具壞了,於是拿着玩具來到媽媽的同事李連軍的單人房間,請他修理玩具。讓人難以置信的是,19歲的李連軍居然對年僅6歲的琪琪實施了強暴。

受到傷害的琪琪把事情告訴了外婆,可是,因爲琪琪表述不清,“想都不敢往那方面想”的外婆對琪琪的話並沒有太在意。幾天後,琪琪的姨媽來看她,才發現有異。幸而這一次,琪琪的講述引起了姨媽的重視,馬上告訴了琪琪的媽媽並報了警。李連軍最終以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零9個月。

案例4:

“我家有可愛的小狗”誘騙女童

在粵東某個山村,只有8歲的旋旋和陽陽,只因同村的張權良說:“我家有可愛的小狗”,她們便毫無戒心地跟他回了家。在張權良的家中,兩個孩子都遭遇了張權良的猥褻。

更加令人扼腕的是,此後,旋旋竟又被張權良哄騙到家中,猥褻三次。理由居然都是“我家有可愛的小狗”。

而兩個孩子的家長一直矇在鼓裏,直到被別人發現。

原因

家長無力監護防範教育缺乏

調研人員指出,女童遭受性犯罪侵害的原因,既有個體因素,也有家庭、學校和社會的因素。

從個體因素看,主要是因爲生理心理髮育的不成熟和一些生活的不良習氣,女童容易成爲性犯罪的侵害對象,比如一名7歲的女童,施害者利用她愛吃零食的弱點,以買零食爲誘餌多次對女孩實施了姦淫。

從家庭因素看,家長無力監護或長期不盡監護職責,女童因沒有得到家庭的庇護和教育而易遭侵害。其中兩種比較典型的情形,一是父母外出打工;二是家長忙於工作。此外,家長疏於對女童的性知識、性安全和自我保護的教育,大部分受害女童缺乏對性侵害的最基本的分辨能力和防範意識,有部分女童在遭到侵害後仍不能辨識事情的性質和後果,甚至不懂如何向家長表達。

從學校因素看,不少學校幾乎沒對女學生開展過防範性侵犯的教育;從社會因素看,基層村居社區治安條件較差,爲犯罪分子提供了作案環境。

建議

取證莫開警車應該穿着便衣

報告建議,專門建立針對女童被害人的刑事訴訟保護制度。

“未成年被害人有其特殊性,在刑事訴訟程序上,受性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更需要特別的保護措施。”調研人員建議:

首先,要建立專門的女童被害人刑事犯罪案件辦案組,由一定比例的女性偵查人員或檢察官、法官組成。

其次,在偵查、詢問、審判過程中建立對被害人隱私權的特殊保護制度,向被害人及其家屬取證時應穿着便衣、不使用警車,在向被害人及其家屬發送告知書等文書時注意不要寫具體罪名等。如果在庭審時必須被害人作證的,應當安排錄像作證,從而避免對被害人的二次傷害。(黃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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