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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曝光10件虛假違法廣告 保健藥品類佔九成

來源:樂哈養生館    閱讀: 75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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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貴陽3月25日電(劉鵬)3月25日,貴州省工商局發佈2015年首期虛假違法廣告,公開曝光10件典型案例。記者注意到,其中保健藥品類的虛假廣告有9例。

貴州曝光10件虛假違法廣告 保健藥品類佔九成

1.“興格樂三味蒺藜散(通用名:三味蒺藜散)”處方藥廣告。該廣告屬於禁止在大衆傳播媒介發佈的處方藥廣告,嚴重違反了廣告法律、法規規定。

2.“顯立克咳喘舒片(通用名:咳喘舒片)”處方藥廣告。該廣告屬於禁止在大衆傳播媒介發佈的處方藥廣告,嚴重違反了廣告法律、法規規定。發佈媒體:

3.“天草丹蔘保心茶”藥品廣告。該藥品廣告利用醫藥科研單位、學術機構、醫療機構或者專家、醫生、患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擅自誇大適應症,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等內容。誤導消費者,嚴重違反了廣告法律、法規規定。

4.“神佗元丹子母丸”普通食品廣告。該食品廣告出現與醫療用語、藥品相混淆的用語,直接宣傳治療作用,藉助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該食品的治療作用和治療功能,廣告利用專家訪談、消費者的形象名義作證明等內容。誤導消費者,嚴重違反了廣告法律、法規規定。

5.“冬蟲夏草含片”普通食品廣告。該食品廣告出現與醫療用語、藥品相混淆的用語,直接宣傳治療作用,藉助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該食品的治療作用和治療功能,涉及疾病預防和特定功效,該廣告出現利用專家訪談、消費者的形象名義作證明等內容。誤導消費者,嚴重違反了廣告法律、法規規定。

6.“白花蛇七層透骨貼”醫療器械廣告。該醫療器械廣告利用醫藥科研單位、學術機構、醫療機構或者專家、醫生、患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的內容;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等內容。誤導消費者,嚴重違反了廣告法律、法規規定。

7.“養心定悸膏”藥品廣告。該藥品廣告利用醫藥科研單位、學術機構、醫療機構或者專家、醫生、患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等內容。誤導消費者,嚴重違反了廣告法律、法規規定。

8.“1號碼頭”房地產廣告。該房地產廣告中出現融資或者變相融資的內容,含有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等內容。誤導消費者,嚴重違反了廣告法律、法規規定。

9.“靜脈曲張”醫療廣告。該醫療廣告的表現形式含有保證治癒或者隱含保證治癒的,涉及醫療技術、診療方法、疾病名稱、藥物等內容。誤導消費者,嚴重違反了廣告法律、法規規定。

10.“哈貝高牌增強免疫力膠囊(通用名:控尿靈膠囊)”保健食品廣告。該保健食品廣告的內容未以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說明書和標籤爲準,任意擴大範圍等內容。誤導消費者,嚴重違反了廣告法律、法規規定。

爲此,貴州省工商局要求貴州省各市(州、貴安新區)工商局要結合開展的以傳統媒體爲重點的虛假違法廣告專項整治行動,加大媒體廣告日常監測檢查力度,掌握媒體違法廣告發布動態,強化執法辦案工作,及時查處典型嚴重違法廣告。同時,要加大對媒體的監管力度,對多次發佈處方藥廣告整改無效的,將有關情況通報相關部門,共同採取有效措施,強化監管合力與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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