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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出生3天嬰兒醫院洗澡被燙傷父母次日才知

來源:樂哈養生館    閱讀: 72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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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惠州市中心人民醫院新生兒監護室內,惠州人古光南的兒子在護士照看下臉色如一般嬰兒。但古光南仍一臉憂愁。他說,2月11日,出生才三天的兒子在醫院洗澡時,因護士將水溫放得太高,事後孩子“紅臀”、臀部皮膚起水泡及有脫皮。此後診斷爲“新生兒中度燒傷(13%,淺Ⅱ度)”。古光南出具照片稱,事發後兒子皮膚通紅,塗藥後全身黑紫色,家人極爲痛心。他和妻子都年過40歲,一度極爲擔心兒子安危。

惠州出生3天嬰兒醫院洗澡被燙傷父母次日才知

但在惠州市中心人民醫院醫治下,事發兩週後,現在孩子情況明顯好轉。昨日,該醫院護士向南都記者展示嬰兒現在的皮膚狀態。護士稱已經與一般嬰兒並無差別完全治癒。但古光南稱,兒子的陰莖、陰囊仍有水腫跡象。

對此事故,惠州市中心人民醫院出具書面函向古光南介紹,“對我院人員的工作過失給嬰兒造成的傷害表示誠摯的道歉”,並承諾會承擔因該過錯給患兒造成傷害的相關醫療等費用。

昨日,惠州市中心人民醫院向南都記者強調,此次並非診療過錯,而是生活護理過錯。

父母:事發次日才被告知燙傷

雖然收到惠州市中心人民醫院19日發出的書面函,但古光南稱,整個事件中醫院存在瞞報、遲報等,且迄今不主動提賠償方案。

古光南稱,醫護人員2月11日上午10時20分許給嬰兒洗完澡,中午近12點以“紅臀、黃疸”等理由轉兒科治療,但其實根本沒有黃疸。“醫護人員第一時間明知燙傷卻告訴我們是黃疸”,他稱,直到12日醫生才告知孩子被燙傷。古光南同時指醫院“病歷記錄時間造假”,其稱醫院轉兒科實際時間爲11日11時30分以後,但護理記錄單寫11點已轉兒科,“故意寫早時間是爲了逃避責任”。

古光南表示,現在醫院方面故意推諉、態度傲慢消極,不主動提出賠償方案,反覆催小孩出院等。他提出,小孩日後因燙傷若留下後遺症,醫院並未明確答覆是否會擔責。

[醫院迴應]承認過錯並願擔責任

昨日,惠州市中心人民醫院醫務部副主任夏家惠向南都記者介紹,醫院對此案首先態度上高度重視,在2月19日給家屬的書面函已經明確承認過錯且願承擔責任。

對“瞞報遲報”指責,夏家惠介紹,當時醫護人員情緒較爲緊張,因此未能及時向患兒家屬及上級報告病情。南都記者追問是否存在“病情瞞報”時,夏家惠並未直接回答,只稱“弄不懂護士當時的主觀心理”,但他認爲護士有可能當時無法明確判斷嬰兒被燙傷。

對“病歷記錄時間造假”指責,夏家惠介紹,醫院護理記錄單轉科室時間比家屬說的更早,因爲家屬按正式轉入兒科時間計算,而醫生從開始準備轉兒科時間計算。“有這個出入很正常”。

對古光南“醫院不出具具體賠償方案”的指責,夏家惠介紹,他認爲跟進一般類似事件都是患者先說具體訴求,醫院再與其協商,不應是醫院先拿方案。對“催促離院”說法,夏家惠說,目前嬰兒確實已經達到出院條件,“回家後一樣可以來找我們談責任賠償問題”。對以後是否也承擔後遺症相關問題,夏家惠表示,此前書面函相關表述內容,已經承認“現在及以後”都承擔給嬰兒造成傷害的相關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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