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藥物降温後半小時或者一小時再測量體温。具體分析如下:
發熱臨牀上較為常見,可能是由於多種因素而造成,如果發熱的温度超過38.5℃,就需要通過退燒的藥物進行治療,例如布洛芬緩釋膠囊、對乙酰氨基酚片等,具有解熱鎮痛的效果。當患者服用藥物20分鐘到30分鐘左右就會出現明顯的效果,可以使體温下降。但是藥物降温以後需要半小時或者一小時再進行測量體温,主要是為了查看用藥後的治療效果。
如果通過服用退熱的藥物以後,仍然出現高熱不退等現象,就需要儘快到正規的醫院進行就診,可以做血常規、C反應蛋白等檢查進行確診,確診病因以後再治療原發病。治療期間要注意以飲食清淡為主,可以多喝温開水,注意好保暖,促進身體代謝,有利於降温,促進病情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