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癌在我國是比較罕見的疾病,因此很多人對於皮膚癌的瞭解也不算多,更不明白是因為什麼原因導致皮膚癌的出現。雖然這種疾病發病率很低,但是惡性程度卻很高,瞭解病因可以幫助大家做好預防準備。下面就給大家介紹一下。
導致皮膚癌的因素是什麼
紫外線損害:長期在烈日下活動,遭受陽光紫外線照射的頭、面、頸及手背等身體暴露處易誘發皮膚癌。80%的皮膚癌均出現在上述部位。
X線及熱輻射:如從事調線放射科技人員、鈾礦工人,或因其他疾病接受放射線治療的人,患皮膚癌的危險較高。
患有遺傳性疾病:患有不耐陽光的遺傳性疾病,如着色性幹皮病、白化病的患者,皮膚癌的危險性明顯增高。
接觸化學物質:如經常接觸石油、瀝青、煤油、焦油、砷等物質易患皮膚癌。這是導致皮膚癌的因素之一。
慢性皮膚病症:如慢性炎症性皮膚病的短痕,長期皮膚潰瘍、瘻管及竇道以及燒傷疤痕的基礎上可發生癌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