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衞計委發佈了關於徵求《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物質目錄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1987年版的《食品衞生法(試行)》規定了食品不得加入藥物,但是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作為原料、調料的除外。原衞生部依照《食品衞生法(試行)》制定出台了《禁止食品加藥衞生管理辦法》。按新《食品安全法》規定,衞生部將《禁止食品加藥衞生管理辦法》的名稱修改為《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物質目錄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並起草了《辦法》的徵求意見稿。
名單顯示,此前,共有86種藥品被列入了藥食同源名單,此次新增加了15種,包括人蔘、山銀花、玫瑰花、夏枯草等。其中,《原衞生部2012年第17號公告》批准人蔘(人工種植)為新資源食品,此次也被列為藥食同源食品。金銀花列入2002年原衞生部公佈《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名單》,二者被藥店認定為不同產品後,此次也被新增入藥食同源食品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