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华健康导读:只因取款不成,李某酒后怒将ATM自动取款机的屏幕砸坏,经鉴定价值2万余元。今天记者从东城法院获悉,李某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今年35岁的男子李某是一家石油公司业务员。今年4月24日凌晨,李某和朋友来到位于地坛附近的金鼎轩餐厅就餐。饭后李某结账时,因饭店POS机线路故障,无法用银行卡取款。服务员便带李某去附近的工商银行ATM自动取款机取款,却取了好几次都取不出来。
此时已是凌晨4时许,酒后的李某一时怒起,用手将自动取款机的显示器打坏。经鉴定,更换显示器及人工费共计22473余元。后检察机关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李某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