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試驗一般情況下可分4期,每個階段不同,具體分析如下:
1、1期
臨床試驗主要是指藥物在新開發階段,利用人體進行藥物的研究以及藥物實驗,可以根據臨床反應來判斷藥物是否可以推廣或上市。試藥人群包括健康的志願者或正常人,以上人群用藥後會通過觀察安全性指標來判斷是否進行下一步。
2、2期
進入2期實驗,主要是針對有相關疾病的病人,從而確定藥物的適應證,或者是否出現不良反應和副作用,進而保證藥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3期
藥物進入3期試藥階段,可以根據病例治癒的數量來判斷藥物的安全性和療效。
4、4期
進入4期,一般代表藥物進入上市階段,可以根據用藥後人群的反應來進行資料的統計,完善藥物的價值。
如果藥物反應良好,通常可作為臨床治病藥物,若是安全性得不到保證,需要再次進行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