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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檢查給腫瘤量刑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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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訪專家:廣州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腫瘤中心主任林麗珠

病理檢查給腫瘤量刑的法官

朱先生的妻子因爲“乳房腫塊”被診斷爲乳腺癌,經過手術,腫瘤清除得很徹底。手術後,醫生讓朱先生把切下來的腫瘤送去病理科做檢查。朱先生又開始擔心了:腫瘤明明切完了,也確診爲癌了,爲什麼還要做病理,難道妻子病情惡化了?

廣州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腫瘤中心主任林麗珠說,臨牀上,不少腫瘤病人及家屬都有這樣的困惑,因爲他們對病理檢查的作用和意義不太瞭解。儘管新的診斷技術不斷被引入臨牀,但目前只有病理檢查結果纔是診斷腫瘤的“金標準”,能更可靠地確定腫瘤的良惡性和分化程度,甚至可瞭解是否存在基因突變。病理診斷的意義還在於可以明確病人對放化療是否敏感,幫助確定術後進一步的治療方案。可以說,病理檢查就是裁定腫瘤良惡性,併爲其“量刑”的“法官”。

乳腺癌的特殊之處在於其病理類型很多,世界衛生組織將其分爲21類40種。種類不一樣,治療就會大相徑庭,預後也不盡相同。對上文提到的朱太太而言,病理檢查目的還在於,通過對手術腫瘤標本進行病理形態學觀察,確定乳腺癌的發展程度、組織來源、變化特點、分化程度、免疫組化情況等。如果經病理檢查,證實其所患乳腺癌屬於激素依賴型腫瘤,就可經過內分泌治療取得良好效果;如果是非激素依賴型腫瘤,那內分泌治療的效果就不理想,需要採取其他治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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