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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健委發佈新規 藥師將審覈醫生處方

來源:樂哈養生館    閱讀: 74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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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等3部門聯合制定了,旨在規範醫療機構處方審覈工作,促進臨牀合理用藥,保障患者用藥安全。

國家衛健委發佈新規 藥師將審覈醫生處方

《規範》共包括7章23條,對處方審覈的基本要求、審覈依據和流程、審覈內容、審覈質量管理、培訓等作出規定。通過規範處方審覈行爲,一方面提高處方審覈的質量和效率,促進臨牀合理用藥;另一方面體現藥師專業技術價值,轉變藥學服務模式,爲患者提供更加優質、人性化的藥學技術服務。

規範提出處方審覈流程:

藥師接收待審覈處方,對處方進行合法性、規範性、適宜性審覈。若經審覈判定爲合理處方,藥師在紙質處方上手寫簽名(或加蓋專用印章)、在電子處方上進行電子簽名,處方經藥師簽名後進入收費和調配環節。若經審覈判定爲不合理處方,由藥師負責聯繫處方醫師,請其確認或重新開具處方,並再次進入處方審覈流程。

規範要求,所有處方均應當經審覈通過後方可進入劃價收費和調配環節,未經審覈通過的處方不得收費和調配。

規範要求,醫療機構應當積極推進處方審覈信息化,通過信息系統爲處方審覈提供必要的信息,如電子處方,以及醫學相關檢查、檢驗學資料、現病史、既往史、用藥史、過敏史等電子病歷信息。信息系統內置審方規則應當由醫療機構制定或經醫療機構審覈確認,並有明確的臨牀用藥依據來源。

規範還要求,建立並實施處方審覈全過程質量管理機制。

審覈過程追溯機制:醫療機構應當保證處方審覈的全過程可以追溯,特別是針對關鍵流程的處理應當保存相應的記錄。

審覈反饋機制:建立不合理處方的反饋機制,並有相應的記錄。

審覈質量改進機制:針對處方審覈,建立質量改進機制,並有相應的措施與記錄。

建立處方審覈質量監測指標體系,對處方審覈的數量、質量、效率和效果等進行評價。至少包括處方審覈率、處方干預率、處方合理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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