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養生頭條 > 今日頭條 > 國家醫保目錄調整在即 藥改或迎來大變革

國家醫保目錄調整在即 藥改或迎來大變革

來源:樂哈養生館    閱讀: 770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醫保目錄》又到了調整的關鍵時刻。

國家醫保目錄調整在即 藥改或迎來大變革

按照此前的慣例,我國的《醫保目錄》約5年調整一次,上次調整爲2009年。而在今年兩會上,不少人大代表反映,醫保目錄更新過慢,亞寶藥業董事長任武賢就認爲,作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對藥品報銷的主要參考依據,國家醫保目錄更新嚴重滯後。

其後果是,一方面,這讓創新藥品很難進入市場收回成本,阻礙了製藥行業創新;另一方面,我國醫保品種數量太少,比例明顯低於發達國家,我國患者自付比例佔醫療費用總支出的35%,而百姓看病實際支付比例依然過高。

據《中國經營報》記者瞭解,目前,國家醫保目錄調整已進入節點,相關部門也正在研究新的醫保目錄的制定方式,同時也在考慮藥品的價格機制改革,一場變革即將開始。

更新緩慢

我國於1999年建立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2000年制定了第一版醫保目錄。該醫保目錄執行4年後,於2004年進行了修訂。

2009年12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了2009年版《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這是我國醫保目錄出現以後的第二次修訂。從2009年修訂醫保目錄到現在,已經有5年多的時間沒有更新。

根據2009版國家醫保目錄,共有西藥和中成藥品種2151個。西藥部分共有藥品1164個,中成藥部分共有藥品987個。國家醫保目錄的藥品被分成甲、乙兩類,西藥部分有甲類藥品154個,乙類833個,中藥部分有甲類藥品349個,乙類791個。另有20個藥品爲僅限工傷保險用藥,4個藥品爲僅限生育保險用藥。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類藥品是指由國家統一制定的、臨牀治療必需,使用廣泛,療效好,同類藥物中價格低的藥物,使用這類藥物所發生的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給付範圍,按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的規定支付費用。也就是說,甲類藥品發生的費用由國家醫保基金全額報銷。

此外,對於國家醫保目錄中的甲類藥品,各省醫保目錄無權調整。

而乙類藥品是指可供臨牀治療選擇使用、療效好、同類藥品中比甲類藥品價格較高、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部分支付費用的藥物。使用這類藥品,先由參保人員自付一定比例,餘額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給付範圍。

由於各省規定不一,乙類藥品各省患者支付費用不一,一般爲10%~30%。另外政策還規定,各省可以少量調整國家醫保乙類目錄藥品名單,但調入調出藥品數量不應超出乙類藥品總數的15%。

“國家醫保目錄更新間隔長達5年,這使創新藥品難以進入醫院銷售,嚴重影響了創新藥品對患者的可及性。”任武賢表示。

由於缺乏對創新藥物的鼓勵機制,國家醫保目錄報銷的獨家創新產品個數僅佔目錄中藥品總數的20%,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平均值爲51%。業內人士認爲,創新藥物的及時報銷可以幫助企業早日回收研發成本,鼓勵研發投入,對新藥研發意義重大。

任武賢舉例,至今沒有腫瘤靶向藥物被納入國家醫保目錄,導致我國腫瘤藥物的研產品數目與其他發達國家有顯著差異。目前我國腫瘤藥物在研產品數量僅有11個,美國有272個,英國有41個,韓國有40個。

對於現行醫保目錄的修改也已成爲今年兩會上的焦點。多位代表委員表示,現行目錄已經施行五年時間,該版本已不能適應醫保覆蓋面增加、醫療消費需求增加的要求。

貝達藥業有限公司董事長丁列明也對外表示,應規範醫保藥品目錄更新調整週期,完善醫保藥品目錄遴選的科學評價機制。由於調整間隔太長,新藥上市後只能等待下一次的目錄調整纔可能有機會進入。

而滯後的目錄調整顯然已不適應當前新藥研發上市速度和民衆對更佳治療效果的追求。而在美國、法國,新藥從上市到進入報銷目錄只要六個月,德國、英國僅爲一個月。

藥改變革

據記者瞭解,因爲日新月異的新藥開發和技術進步,醫保目錄調整早在去年就已開始醞釀,但之所以推進緩慢則是因爲如今藥品的價格決定機制要進行改革,藥品不再行政定價了,因此這也就意味着醫保目錄不再是簡單的增加新名單的問題了,而是要和醫療價格聯繫在一起,因此相關部門需要統籌考慮,拿出一個一攬子計劃

一位業內人士向《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目前藥品價改的基本思路已經確定,其中包括了取消藥品政府定價,通過醫保控費和招標採購,藥品實際交易價格由市場競爭形成,基本取消原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限價或者出廠價格。改革方向是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大幅縮減政府定價種類和項目,具備競爭條件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原則上都要放開。取消絕大部分藥品政府定價,下放一批基本公共服務收費定價權。

上述業內人士認爲,除了目錄更新慢以外,國家醫保目錄中藥品的範圍也有待擴充。據任武賢統計,我國國家醫保目錄中報銷產品個數佔可使用藥品品種個數的比例僅爲國際平均水品的二分之一,也就是說,國際上被納入保險的藥品品種大約在4000種左右。

“到藥店買藥,實際用醫保結算的還是比較少,再加上我國對醫保報銷規定了比較高的門檻,門檻各省不同,比如對北京居民來說,大部分年醫藥費1800元以上給以報銷,退休人員1300元以上可以報銷,報銷金額還要按一定比例,這導致實際上我國居民承擔了大部分醫藥費。”該人士說。

統計顯示,實際上我國居民醫藥費開支自己支付的比例佔65%,而國家醫保支付只有35%。任武賢認爲,我國患者自付費用佔醫療費用總支出的比例過高,這與發達國家12%的自付比例平均水平相比存在着較大差距。

根據1999年勞動和社會資源保障部(現在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文件,國家醫保目錄原則上兩年調整一次,但是第一次調整就是4年,第二次是5年,現在5年多了依然沒調整。任武賢認爲,國家醫保目錄從沒按照要求進行更新,而爲了行業的發展和減輕老百姓看病負擔的需要,應該遵守1999年的要求,每兩年動態更新一次。

目前,行業內要求加快醫保目錄更新頻率的呼聲很高。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會長於明德認爲,醫保目錄更新時間可以兩年或者三年,而對創新藥進入醫保目錄則必須給以重視。

在發達國家,由於體制不同,支付醫保費用的主要是商業保險公司而非國家的社保基金。商業保險公司會在第一時間將創新藥納入保險,同時爲了降低醫藥費用開支,這些保險公司會和製藥企業談判,最終迫使這些創新藥企業降價,以換取銷售量的擴大。

但是在中國,政府投資的社保基金很難實現商業公司的靈活性。於明德建議,可以由政府制定一個針對創新藥報銷的單獨標準,這個標準不同於甲類藥物的100%和乙類藥物的80%或者90%,可以定爲40%或者50%,按照國家財政情況不同進行調整。

任武賢的建議與此類似,他在今年兩會的提案是國家在甲類、乙類藥物的基礎上再建立一個丙類藥物目錄,專門爲臨牀必需的高價值藥品提供獨立的報銷途徑,這部分藥品主要包括創新藥物。而丙類藥物標準的制定由患者、學術專家、臨牀專家、行業專家多方面協商確定。

於明德則認爲,國內的創新藥物實際並不多,如果按照國際上真正原創的藥物來看,我國一年最多三四個,而國外有,中國沒有的這類創新性藥物,每年會有幾十個。

“並不是所有創新性藥物都需要給以報銷資格,這要考慮到臨牀必須性。實際上國內需要在報銷上給以綠燈照顧的藥品,每年不足10個,這樣對政府的壓力並不算太大。”於明德說。

今日頭條
常見疾病
醫界要聞
健康科普
醫療資訊
曝光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