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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個新規今起(4月1日)實施 關於醫療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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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個新規今起(4月1日)實施 關於醫療的有哪些?

醫師執業註冊管理辦法:爲自由執業打破緊箍咒

國家衛計委發佈的《醫師執業註冊管理辦法》今日施行。相關措施爲醫師自由執業從法規方面打破了受制於單位管理的“緊箍咒”。

多個新規今起(4月1日)實施 關於醫療的有哪些? 第2張


辦法中有關執業地點的規定修改爲“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所在地的省級或者縣級行政區劃”。辦法規定在同一執業地點多個機構執業的醫師,應當確定一個機構作爲其主要執業機構,其他執業機構進行備案,執業機構數量不受限制。在註冊地點方面,規定執業醫師在省級行政區劃、執業助理醫師在縣級行政區劃進行,實現“一次註冊、區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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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病歷新規:醫療質量安全再提升

《電子病歷應用管理規範(試行)》今起施行。規範對電子病歷的書寫與存儲、使用和封存等均有相關規定。

規範對電子病歷應用做出基本要求。醫療機構應爲患者電子病歷賦予唯一身份標識,以確保患者基本信息及其醫療記錄的真實性、一致性、連續性、完整性。

根據規範,門(急)診電子病歷由醫療機構保管的,保存時間自患者最後一次就診之日起不少於15年;住院電子病歷保存時間自患者最後一次出院之日起不少於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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