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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不剖腹寶寶右臂拉傷落下殘疾

來源:樂哈養生館    閱讀: 71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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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斤重的胖小子陽陽降生,陽陽爸卻怎麼也高興不起來。原來,由於陽陽體型太大,生的時候頗爲困難,醫生過度牽拉導致陽陽右臂神經受損

醫院不剖腹寶寶右臂拉傷落下殘疾

但陽陽家都認爲,這一切本來可以避免:他們多次要求剖腹產,但被醫院拒絕。去年12月底,他們將給陽陽接生的醫院告上法院,索賠各項損失總計63萬餘元。

巨大寶寶難產

右臂神經受損

陽陽爸媽都是嘉興嘉善人,陽陽是他們的第一個孩子。2010年2月14日凌晨,陽陽媽臨盆,家人把她送到嘉善縣城最好的醫院。醫院檢查顯示孩子體型可能比較大,陽陽爸媽多次向醫院提出剖腹產要求,但並未得到迴應。第二天早上七點,陽陽才被生了出來,但出現重度窒息等症狀,被轉往另一家醫院搶救,一直到2月27日出院。去年5月,陽陽右手異常,檢查發現右臂叢神經斷裂、撕脫。

陽陽爸媽認爲,醫院明知存在難產等高危因素,拒不採取破宮產,而且在陽陽媽分娩時,婦產科醫生過度牽拉,導致陽陽右臂叢神經受損。

嘉興市醫學會、浙江省醫學會都作出了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結論爲“本病例屬於醫療事故,構成二級丙等醫療事故,醫方承擔次要責任”。

醫療事故鑑定

醫院負“次要責任”

今年4月8日,案子在嘉善縣法院公開審理。

給陽陽接生的醫院辯解說,在接生過程中已經盡到了注意義務,相關的手術前檢查、準備,以及手術中的各項操作均符合規範。在陽陽媽出現難產的時候,醫院採取的措施和方式是恰當的,陽陽的病因是因爲其自身的因素也就是巨大兒所致,作爲醫院方無法預見和防止。

法院經審理認爲,該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確實存在過錯,由醫療機構承擔次要責任,並且考慮到對原告造成的精神損害賠償,合計108579.92元,駁回陽陽的其他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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