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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保障常用低價藥供應 優先使用基藥

來源:樂哈養生館    閱讀: 74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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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心的市民發現,去醫院看病時便宜的經典老藥越來越少,有時甚至出現一盒難求的情況。爲了保證常用低價藥品的供應,10月27日,青海省衛生計生委公佈:青海省將通過多項措施做好常用低價藥品採購管理工作。

青海保障常用低價藥供應 優先使用基藥

青海省將根據《關於改進低價藥品價格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改進低價藥品價格管理方式,對納入國家和青海省低價藥品清單的藥品,取消針對每一個具體品種制定的最高零售限價,在日均費用標準(西藥不超過3元,中成藥不超過5元)內,由生產經營者根據藥品生產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自主制定或調整價格。對國家定點生產統一定價的臨牀必需但用量小的短缺藥品,以及由國家進行價格談判的專利、獨家藥品,按照國家確定價格執行。

今後將注重低價藥品與我省藥品招標採購政策的銜接,統籌處理好低價藥與基本藥物和非基本藥物招標採購的協調。日均治療費用符合低價藥品標準的,按照低價藥品價格政策執行;不符合低價藥品標準的,按現行有關價格政策和我省藥品集中招標採購、配送等相關要求執行。

青海省所有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堅持從基本藥物目錄中合理選擇配備和使用藥品,基本藥物使用金額不得低於藥品使用總金額的80%。明確要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全面配備並優先使用基本藥物。二級醫療機構、政府辦和非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使用的非基本藥物嚴格執行網上集中採購、實行零差率銷售,執行現行醫保報銷政策。

各市(州)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不斷完善短缺藥品預警機制,設立短缺藥品監測點,建立健全短缺藥品信息逐級報告制度。對沒有企業投標或實行低價藥品政策後不能保障供應的藥品,將及時組織專家進行論證評估,對於臨牀必需、用量小、市場供應短缺的藥品,納入國家或省定點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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