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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要求保健品企業相關票證保存不得少於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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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國家食藥監局網站消息,國家食藥監局日前發函,就修改完善後的《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索證索票和臺賬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再次進行公開徵求意見。意見要求,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按供應商、供貨品種或供貨時間建立健全索證索票、進貨查驗記錄和購銷臺賬檔案,有關文件應當保存至產品保質期結束後1年,且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國家鼓勵有條件的生產經營企業實行電子檔案管理。

官方要求保健品企業相關票證保存不得少於2年

具體內容如下:

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索證索票和臺賬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規範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行爲,做到產品質量可追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中國境內從事保健食品生產經營的企業應當按照本規定加強和規範索證索票和臺賬管理。

第三條生產經營企業應當建立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索取並查驗供應商資質及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的有效證明文件,留存相關票證文件建檔備查,同時加強臺賬管理,如實記錄購銷信息。

第四條生產經營企業應當設立相關部門或指定專人負責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臺賬管理工作,及時整理有關檔案文件,相關人員應當經過培訓。

第五條應當按供應商、供貨品種或供貨時間建立健全索證索票、進貨查驗記錄和購銷臺賬檔案,有關文件應當保存至產品保質期結束後1年,且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國家鼓勵有條件的生產經營企業實行電子檔案管理。

第六條涉及保健食品經營企業的市場開辦者應當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確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定期對入場經營企業的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臺賬管理情況進行檢查。

第二章索證索票管理

第七條保健食品生產企業資質、產品批准證書(含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檢驗報告等信息應隨貨同行,與產品銷售單據一併流轉。

第八條生產企業索證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供應商的營業執照或有關證明文件;

(二)原料、輔料、包裝材料生產企業的生產許可和流通許可證明文件,或其他證明材料。進口的生產企業,應索取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三)原料、輔料、包裝材料的出廠檢驗合格證明。涉及檢疫的,應索取檢疫合格證明;

(四)涉及商標、條形碼印刷的,應索取供應商印刷許可證和條形碼印刷許可證;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如提供複印件的,應逐頁加蓋(或首頁加蓋,其他頁騎縫加蓋)國內生產企業或供應商的公章並存檔備查。

第九條生產企業索票應當索取供應商出具的銷售發票及相關憑證,憑證應至少註明原料、輔料、包裝材料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批號、保質期、單價、金額、銷售日期。

第十條經營企業索證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和供應商的營業執照;

(二)保健食品生產許可和流通許可證明文件,或其他證明材料;

(三)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含技術要求)和產品質量標準;

(四)保健食品出廠檢驗合格報告,進口保健食品還應索取檢驗檢疫合格證明;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如提供複印件的,應逐頁加蓋(或首頁加蓋,其他頁騎縫加蓋)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或供應商的公章並存檔備查。

第十一條經營企業索票應當索取供應商出具的銷售發票及相關憑證,憑證應至少註明保健食品的名稱、註冊證號、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批號、保質期、單價、金額、銷售日期。

第十二條實行統一購進、統一配送、統一管理的連鎖經營企業,可由總部統一索取查驗相關證、票並存檔,建立電子化檔案,供各連鎖經營企業從經營終端進行查詢索證情況。各連鎖經營企業自行採購的保健食品,應當按照要求自行索證索票。

第十三條生產企業購入原料、輔料、包裝材料或經營企業購入保健食品的,應索取同批次產品的出廠檢驗報告,檢驗報告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要求。

第三章臺賬管理

第十四條生產經營企業應當實行臺賬管理,建立購貨、銷售臺賬,並如實記錄。

第十五條購貨臺賬按照每次購入的情況記錄,內容至少包括: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批號、保質期、產地、購進價格、購貨日期、供應商名稱及聯繫方式等信息。

第十六條銷售臺賬應記錄保健食品的產品流向。內容至少包括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批號、保質期、產地、銷售價格、銷售日期、庫存等內容,或保留載有相關信息的銷售票據。

生產企業和從事批發業務的經營企業還應當詳細記錄購貨者名稱、住所以及聯繫方式等信息。

第十七條應當如實記錄處理超過保質期或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涉及退貨、銷燬的保健食品或原料、輔料、包裝材料情況。

第四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規定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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