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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要求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不得在門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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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5月8日發佈《抗菌藥物臨牀應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規定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不得在門診使用。這意味一些價格昂貴的抗生素將不能列入門診處方。同時還要求醫療機構對抗菌藥物不合理使用情況及時採取有效干預措施。管理辦法自8月1日起施行。

衛生部要求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不得在門診使用

據瞭解,管理辦法對抗菌藥物臨牀應用實行分級管理,根據安全性、療效、細菌耐藥性、價格等因素,將抗菌藥物分爲三級:非限制使用級、限制使用級與特殊使用級。其中,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包括四種:具有明顯或者嚴重不良反應,不宜隨意使用的抗菌藥物;需要嚴格控制使用,避免細菌過快產生耐藥的抗菌藥物;療效、安全性方面的臨牀資料較少的抗菌藥物;價格昂貴的抗菌藥物。管理辦法規定,抗菌藥物分級管理目錄由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制定,報衛生部備案。

管理辦法要求臨牀應用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應當嚴格掌握用藥指證,經抗菌藥物管理工作組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會診同意後,由具有相應處方權醫師開具處方。因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醫師可以越級使用抗菌藥物。越級使用抗菌藥物應當詳細記錄用藥指證,並應當於24小時內補辦越級使用抗菌藥物的必要手續。

管理辦法要求醫療機構對抗菌藥物使用趨勢進行分析,對抗菌藥物不合理使用情況及時採取有效干預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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