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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加強境外疫情輸入防控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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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加強境外疫情輸入防控的通告

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加強境外疫情輸入防控的通告

(第7號)

當前,全球多國出現新冠肺炎疫情,世衛組織宣佈新冠肺炎疫情已構成全球性大流行。爲切實保障人民羣衆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從即日起加強對境外來穗返穗人員健康服務管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凡2020年3月8日零時後,從境外(不含港澳臺)經廣州口岸入境,以及經港澳臺地區和市外口岸入境來穗且來穗前14天內有國外旅居史的人員,無論外國公民還是中國公民,一律立即實施居家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由社區負責提供健康監測服務。尚未隔離的一律納入居家或集中隔離。

二、居家或集中隔離觀察期從被隔離觀察人員入境我市之日起計算,隔離期間一律不得外出,14天后無症狀且再次核酸檢測爲陰性的,方可解除隔離醫學觀察。居家隔離醫學觀察人員違反規定的,轉爲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並承擔相應責任。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食宿費用自理。

三、以上入境人員須在3月23日前主動向所在社區健康服務管理人員申報健康情況,或與所在區定點醫療機構聯繫(名單附後),或向廣州市公共衛生熱線電話12320、960169諮詢。凡入境後尚未做過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的,均要進行免費咽拭子採樣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和抗體檢測。

四、請以上入境人員配合做好社區健康服務管理。對隱瞞或逃避隔離觀察,拒不配合社區健康服務管理,不主動申請咽拭子採樣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新冠病毒抗體檢測或拒不接受檢測的,將納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統依法予以失信懲戒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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