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人的體温在37.3℃~38℃之間算低熱。高達39℃~40℃被稱之為高熱。具體分析如下:
1、低熱
低熱是目前臨牀診斷過程中比較常見的一種臨牀表現,一般當身體體温在37.3℃~38℃之間,則被稱之為低熱。可能是精神緊張、劇烈運動或者妊娠等原因,導致植物神經功能紊亂、體温調節功能障礙引發,或者身體發生器質性病變導致。
2、高熱
高熱是自身的體温,高達39℃~40℃,屬於危重症範疇,出現這種現象,可能是水痘、風濕性關節炎或者栓塞性靜脈炎等因素,導致人體調節中樞功能障礙引發。
在測量體温時,可能會受到環境、飲食以及情緒等因素的影響。如果靜態測量,使身體體温超過正常範圍,則建議儘早到醫院,通過血常規、尿常規以及C反應蛋白等相關檢查進行診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