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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關一患者未經皮試注射過敏死亡 藥店非法診療

來源:樂哈養生館    閱讀: 75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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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關市某藥店的一名藥師,在僅獲得藥師資格的情況下,在自己經營的藥店內非法進行診療活動,他未經皮試便給患者注射藥品導致患者過敏性休克死亡。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向記者通報,法庭終審以非法行醫罪判處被告人官兆鳳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1萬元。

韶關一患者未經皮試注射過敏死亡 藥店非法診療

法院經審理查明,1991年,被告人官兆鳳通過韶關藥監局培訓獲得藥師資格後在翁源龍仙鎮自家車庫開設藥店。隨後,他在沒有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和醫生執業證書的情況下,進行非法診療活動。

2012年7月18日8時許,翁源縣龍仙鎮陂下村村民何某在家吃完早餐後感到不適,便去到官兆鳳的藥店看病。官兆鳳在未進行皮試的情況下給何某注射了“先鋒鉍”。不久,何某便出現頭昏、嘔吐的現象,繼而昏迷。8時50分,何某因搶救無效被宣告死亡。經鑑定,何某是因注射“先鋒鉍”導致過敏性反應,引起喉頭、肺水腫及過敏性休克致呼吸、循環衰竭死亡。

2012年12月18日,翁源縣法院一審宣判後,被告人官兆鳳不服,向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韶關市中級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官兆鳳在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情況下非法開展診療活動,其行爲已構成非法行醫罪,且造成就診人死亡,依法應嚴懲。鑑於其有自首情節,且其家屬賠付了被害人家屬部分經濟損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屬諒解,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據此,韶關中院作出了上述終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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