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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歲小孩感冒治療卻死亡 醫院經濟補償17萬

來源:樂哈養生館    閱讀: 71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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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筆者獲悉,7歲小孩因感冒在南充市東觀中心衛生院治療,不幸死亡,死者家屬向院方討說法,在法律援助人員的調解下,由院方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償17萬元給死者家屬。

7歲小孩感冒治療卻死亡 醫院經濟補償17萬

4月14日,患者楊瑜(歿年7歲)因感冒在東觀中心衛生院治療,在治療過程中患者不幸死亡。平時活撥亂跳的楊某因一個小小的感冒去世,對楊某父母及親屬來說確實是一個不小的打擊。楊某的母親因失子之痛在衛生院多次暈厥,事件發生後,楊某父親聚集親屬40多人在東觀衛生院門口向院方討要死因說法。因其家屬把醫院門口堵死了致使醫院無法正常開展醫療救治工作。

4月15日10時左右,區大調解中心函請區司法局指派援助律師參與該案的調處工作。接到函後,考慮到案件的複雜性和醫療糾紛的特殊性,區司法局特指派有多次處理醫療糾紛經驗的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參與本案的調處工作。援助工作人員達到現場後,耐心地聽取了雙方的陳述。援助工作人員在儘量平息死者家屬情緒,同時結合雙方當事人對事件經過的講述與《侵權責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該醫療糾紛責任的劃分提出了自己的意見。儘量引導雙方當事人依法依據處理該事件。

隨着援助工作人員不懈的努力,雙方矛盾得到了有效緩和。而隨着調解的深入,雙方就是否進行醫療事故鑑定上存在分歧,死者父母認爲那麼小的孩子現在不但夭折了還要對屍體進行解剖,用農村的說法就是死無全屍。死者父母和爺爺奶奶死活不答應院方的請求,調處工作一時陷入僵局

後經援助工作人員5個多小時不停於的在死者與院方之間協調,死者方和院方都作出讓步並採納援助工作人員提出的一次性處理意見:由院方給予死者方一次性經濟補償17萬元給死者家屬,死者方就該事件不再起訴、上訪並把屍體立即運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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