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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計委:戒毒藥物維持治療管理辦法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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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計生委、公安部、國家食藥總局日前共同印發《戒毒藥物維持治療工作管理辦法》,將新申請維持治療機構的審批權下放至省級。《辦法》將自今年2月1日起施行。

國家衛計委:戒毒藥物維持治療管理辦法出臺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2003年,中國疾控中心在雲南等地先後開展美沙酮維持治療門診,並於當年出臺《社區藥物維持治療試點工作方案》。2006年,在總結各地試點工作的基礎上,制訂《社區藥物維持治療工作方案》。此次發佈的《戒毒藥物維持治療工作管理辦法》是在2006年工作方案基礎上的“加強版”,其中最大的變化在於,將以往由國家衛生計生委、公安部、國家食藥總局組成專家組對新申請的維持治療機構進行審覈,變爲將審批權下放至省級,旨在使藥物維持治療工作能夠得以快速推進。

《辦法》規定,維持治療工作是防治艾滋病與禁毒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堅持公益性原則,不得以營利爲目的。對於年齡在18週歲以上、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阿片類物質成癮者,可以按照自願的原則申請參加維持治療;18週歲以下的阿片類物質成癮者,採取其他戒毒措施無效且經其監護人書面同意,可以申請參加維持治療。有治療禁忌證的,暫不宜接受維持治療;禁忌證治癒後,可以申請參加維持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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