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養生頭條 > 醫界要聞 > 年新農合財政補助標準由每人每年200元提至240元

年新農合財政補助標準由每人每年200元提至240元

來源:樂哈養生館    閱讀: 744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中新網5月25日電據衛生部網站消息,日前,衛生部、財政部和民政部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做好2012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2012年起,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補助標準從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

年新農合財政補助標準由每人每年200元提至240元

《通知》指出,各地要加大財政投入,進一步提高籌資水平,2012年起,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補助標準從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其中,原有200元部分,中央財政繼續按照原有補助標準給予補助,新增40元部分,中央財政對西部地區補助80%,對中部地區補助60%,對東部地區按一定比例補助。農民個人繳費原則上提高到每人每年60元,有困難的地區,個人繳費部分可分兩年到位。個人籌資水平提高後,各地要加大醫療救助工作力度,資助符合條件的困難羣衆參合。新生兒出生當年,隨父母自動獲取參合資格並享受新農合待遇,自第二年起按規定繳納參合費用。

《通知》提出,將新農合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提高到75%左右,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提高到全國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8倍以上,且不低於6萬元。全面開展新農合門診統籌工作,進一步提高門診醫藥費用報銷比例,人均門診統籌基金達到50元左右。要將符合條件的村衛生室納入新農合定點範圍,引導參合農民在村衛生室就醫,使新農合門診統籌基金用於村衛生室的比例達到50%左右。

《通知》要求,2012年,要繼續鞏固推進兒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臟病的保障工作,推開終末期腎病、婦女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機會性感染和耐多藥肺結核等6種(類)大病的保障工作。同時,優先將血友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脣齶裂、肺癌、食道癌、胃癌、1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結腸癌、直腸癌等12個病種納入大病保障試點範圍。根據試點病種臨牀路徑或標準化診療方案,測算並限定相應病種的合理診療費用。在限定費用的基礎上,實行按病種付費。原則上,新農合對試點病種的實際補償比例應達到本省(區、市)限定費用的70%左右,醫療救助基金對於符合條件的困難羣衆大病的實際補償比例要達到20%左右。

《通知》要求,加快推進商業保險機構參與新農合工作,要創新新農合經辦的體制機制,按照管理與經辦分開的原則,創造條件加快推進委託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等社會公共服務平臺經辦新農合業務的試點工作,擴大商業保險機構經辦新農合的規模,建立新農合管理、經辦、監管相對分離的管理運行機制。積極探索以地市或省(區、市)爲統籌單位利用新農合基金開展重特大疾病保障試點工作或爲參合農民購買商業大病保險,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

《通知》強調,要加快推進新農合支付方式改革,加大支付方式改革力度,結合臨牀路徑的實施,在全國範圍內積極推進按病種、按人頭、按牀日、總額預付等多種形式的支付方式改革,通過改變支付方式實現對醫療服務行爲的激勵約束作用。建立新農合對統籌區域內醫療費用增長的制約機制,制訂基金支出總體控制目標並分解到定點醫療機構,將醫療機構次均(病種)醫療費用增長控制情況列入新農合對醫院的分級評價體系。積極推動新農合管理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代表、藥品供應商的談判和購買服務的付費機制。充分發揮新農合的引導作用,建立醫療服務和醫療保障聯動機制,形成對醫療行爲內控和外控相結合的調控機制,爲羣衆提供適宜、可承受的醫療服務。

今日頭條
常見疾病
醫界要聞
健康科普
醫療資訊
曝光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