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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規範兒童戶外活動時間寄宿兒童不低3小時

來源:樂哈養生館    閱讀: 78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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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22日在其官方網站發佈《託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規範》修訂說明,修訂後的《規範》特別強調了兒童戶外活動的時間,要求正常情況下全日制兒童戶外活動時間每天不少於2小時,寄宿制兒童不少於3小時。

衛生部規範兒童戶外活動時間寄宿兒童不低3小時

修訂後的《規範》調整細化爲四部分,包括十方面內容:一、一日生活安排;二、兒童膳食;三、體格鍛鍊;四、健康檢查;五、衛生與消毒;六、傳染病預防與控制;七、常見病預防與管理;八、傷害預防;九、健康教育;十、信息收集。修訂後的《規範》將1985年12月衛生部頒發的《託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制度》中的“生活制度”修訂爲“一日生活安排”,並增加了以下內容:

(1)強調定期檢查一日生活安排的執行情況。

(2)根據現階段社會狀況,絕大多數兒童1歲以後入托幼機構,所以本《規範》刪除了原《制度》裏1歲內兒童的一日生活時間安排。

(3)在一日生活安排中特別強調了兒童戶外活動的時間,具體指出正常情況下全日制兒童戶外活動時間每天不少於2小時,寄宿制兒童不少於3小時。對兒童進餐和午睡等主要生活環節明確時間要求,可操作性更強。

修訂後的《規範》指出,體格鍛鍊要根據兒童的年齡和生理特點開展,並掌握運動強度和運動量;體格鍛鍊過程中要保證場地安全、做好安全準備,保證兒童運動安全。修訂後的《規範》增加了運動器械的清潔、衛生的要求,並要求保教人員要做好運動前、運動過程中和運動後的的監測和效果評估,對患病兒童體格鍛鍊進行調整,並做好觀察護理。

據悉,現階段兒童入托幼機構基本是1歲以後,修訂後的《規範》刪除了針對嬰兒開展的活動性遊戲,包括主動、被動體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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