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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消費暗藏重重“陷阱” 所謂免費還得自己買單

來源:樂哈養生館    閱讀: 73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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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消費暗藏重重“陷阱” 所謂免費還得自己買單

小寧的美容消費過程堪稱典型,免費領贈品變成了消費甚至強制消費。記者採訪省城多名美容消費的投訴者,強制消費、無資質卻做醫療美容項目、產品無中文標識來源不明成了重重“陷阱”。而對美容行業的監管,涉及衛計委、工商、食藥監、商務局等多個部門,他們各自有分工,但多數市民並不瞭解,投訴的過程漫長。而更重要的是,有心設陷阱的美容店能留給監管部門的把柄少之又少,最可能涉及誇大宣傳的過程,消費者幾乎無法留取證據

陷阱一:

贈產品贈體驗最後還得自己埋單

免費的產品和體驗讓不少從未進行過美容消費的市民走進了美容院或者美膚養生會館,市工商局相關工作人員提醒市民,這樣的免費贈送最好不要相信,因爲免費贈送的最後,多數還是通過各種方式讓消費者買單,並且很可能難以維權。

市民小鄒的經歷與小寧類似,11月22日傍晚,她在二環南路旁的一家大型購物中心發傳單,一家美容店的推銷人員讓她到地下一層的美容店裏體驗美容,而到店內做了一個臉部檢測後,讓她體驗了一個面膜產品。“做面膜的過程中,就說我需要買產品,而且我一個人在那裏,好幾個人給我推銷,心裏還挺怕的。”小鄒說,免費體驗的面膜變成了收費200元,而產品則是130元,最後她花了330元才離開。“前後耗了兩個小時,我並不想買,但是拗不過後來也同意買了,一開始價錢更高,因爲我一直不買,店裏的人給降了價。”之後,小鄒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要回了130元產品,但免費體驗的面膜只能退回一半的錢。

小鄒說,她每次經過這個購物中心時,仍會有這家美容店的推銷人員向她推銷免費體驗,而且每次的說辭都不一樣,有的說自己每天必須推薦多少人,不推薦完就不能下班;有的說託人幫個忙,簡單領個贈品就可以出來。

陷阱二:

做醫療美容項目實際並無資質

市民王女士通過團購網站在歷城區一個小區內的美容店做了文身,但沒過幾天,文身就出現感染,發紅變腫出膿,她也開始發燒。事後她才知道這家美容店並沒有做文身項目的資質。而另一位女士在一家美容美髮連鎖店做頭髮時,卻被推薦做除掉身上扁平疣的儀器治療。

記者瞭解到,深入到真皮以下部位的美容應該屬於醫療美容範疇,文眉、文眼、文脣線等儘管傷口很小,但都深入真皮以下,應當被認定爲醫療美容,而一般的美容店只能做化妝或一般護理等保養方法的生活美容。市衛計委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做生活美容的美容店只需要取得公共衛生許可證,但是不能做醫療美容項目。而做醫療美容項目的,一般從名稱上看就有醫療字眼。市民消費時,可以先辨別美容店內的資質證明,用到醫療器械和侵入身體真皮的美容服務,一定要到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的地方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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