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養生頭條 > 醫界要聞 > 食藥監局:食藥從業者失信將被扣分

食藥監局:食藥從業者失信將被扣分

來源:樂哈養生館    閱讀: 718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新京報訊(記者廖愛玲)被責令停產停業的,扣6分;食品藥品違法受到刑事處罰,一次扣12分……像開車違章扣分一樣,北京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也將受到信用約束,各類不良信息依照不同分值累積扣分,滿12分就會被鎖入“黑名單系統”。

食藥監局:食藥從業者失信將被扣分

近日,北京市食藥監局公佈了《北京市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信用體系建設管理辦法(試行)》,並將從2015年1月1日起執行。

失信信息解除仍可查到

北京市食品藥品安全信用信息由食品藥品生產經營的基本信息、准入信息、良好信息、不良信息組成,囊括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劑)、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等生產經營主體及從業人員。

不良信息包括提示信息、警示信息,記錄期限爲3年,期限屆滿後“系統將自動解除記錄並自解除之日起轉爲永久保存的信息”。這意味着,不良信息即使解除了但還是能被查詢到。

三類行爲一次扣12分

市食藥監局將對不良信息按失信程度,分爲三個失信等級並按不同等級扣分。一旦生產經營者的信用扣分累積滿12分後,就會被鎖入“黑名單系統”,期限爲3年。

比如,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摺合金額10萬元內的,每次扣2.5分;被責令停產停業的,或者被國家食藥監總局、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食藥監局通報的全國性或跨區域嚴重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的,每次都扣6分。

當經營者被行政機關給予撤銷或吊銷許可證、批准證明文件處罰;被禁止申請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許可、從業人員被禁止從事食品藥品生產經營活動等資格處罰的;因食品藥品違法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這3種違法行爲最嚴重,一次性扣12分,直接進入“黑名單系統”,而且不得再次獲得許可從事食品藥品生產經營活動,不得申請信用修復。

■入“黑名單”者將受到8種信用懲戒

●不予辦理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許可申請業務;

●發佈監管公告並向社會公開曝光;

●不爲其招投標、發股上市、從業人員辦理進京戶口等活動出具無違法情況證明;

●向其他有關政府部門發出信用監管提示,提示注意或者採取相應措施;

●在執行行政處罰時從重處罰;

●提請轄區食藥監部門加強日常檢查頻次,一年內專項檢查三次以上,全項目檢查二次以上;

●提請轄區食藥監部門對鎖入“黑名單”的主體一年內抽檢覆蓋率達100%,重點品種抽檢率達100%;

●應當執行的其他約束措施。

今日頭條
常見疾病
醫界要聞
健康科普
醫療資訊
曝光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