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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次手術雙眼失明 10年獲賠3.9萬欲再上訴

來源:樂哈養生館    閱讀: 75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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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前,在莘縣王奉鎮東灘村,經歷過兩次眼部手術後,時年60歲的張老太雙目失明瞭。之後,張老太先後三次將實施手術的王某、周某告上法庭,並獲得三萬九千餘元賠償。如今,75歲的張老太雙目失明卻仍要忍受雙眼疼痛的折磨,5月28日,張老太在老伴的陪同下再次來到聊城尋求法律援助。

兩次手術雙眼失明 10年獲賠3.9萬欲再上訴

10年官司路索得賠款三萬九

今年75歲的張老太是莘縣王奉鎮西灘村人,張老太與丈夫育有一子四女,目前均在外打工。1997年11月,右眼有視力問題的張老太在王某、周某夫婦開辦的衛生室接受治療。原河北省館陶縣某醫院張某同王某、周某夫婦先後兩次對張老太實施眼部手術,據張老太講,兩次手術均在無設備無藥物情況下進行,兩次手術後,張老太雙目徹底失明。

1998年10月,張老太向莘縣人民法院起訴,後經調解,共同實施手術的三人賠償張老太3000元並執行。

1999年7月4日,張老太再次起訴王某,經莘縣人民法院司法技術鑑定,張老太雙眼失明,原因與反覆手術併發症及疾病發展均有關,評定爲一級殘疾。2004年12月,經莘縣人民法院判決,被告王某、周某賠償張老太醫療誤工費等1000元,殘疾人生活補貼7890元,精神慰問金2000元,合計10890元,並執行完畢。

2007年6月,張老太第三次向莘縣人民法院起訴,張老太稱,由於法院在判決時自己仍需治療,且目前生活無法自理,要求被告王某周某繼續賠償後續治療及誤工費。經莘縣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08年,判王某、周某夫婦賠償護理費25000餘元並執行。

兩次手術雙目徹底失明

記者在張老太援助律師提供的三次民事判決書及張老太傷情鑑定書中發現,張老太向記者陳述的失明原因與判決書描述並不一致。根據張老太講述,1997年10月和11月,右眼有視力問題的她在鄰村王某、周某夫婦勸導下,在兩人開辦的衛生室做了兩次手術,手術由河北省館陶縣一醫院的張某一同實施。結果手術不但沒有治好她的右眼,張老太左眼也出現失明現象,直致最後雙眼徹底失明。1998年年初,王某陪同張老太赴邢臺眼科醫院進行治療,無果。

而在法院判決書中,記者發現,被告王某、周某夫婦稱,張老太在手術前患有青光眼和白內障,手術後產生併發症,後經邢臺眼科醫院治療後基本治癒。王某、周某夫婦認爲,張老太目前的情況爲其體質較差及其他併發症所導致。

經莘縣人民法院審理查明,1998年3月,張老太在邢臺眼科醫院診斷爲雙眼抗青光眼手術後,左眼併發性白內障。經治療於一周後出院,左眼視力0.3,右眼視力0.2,出院醫囑爲繼續用藥,定期複查。經莘縣人民法院司法技術鑑定,張老太雙眼失明,原因與反覆手術併發症及疾病發展均有關。法院判決書中描述,由於張老太在王某、周某夫婦處的手術沒有病例及手術記錄,且原告失明與反覆手術併發症有關,推定王某、周某夫婦過錯成立,王某、周某夫婦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承擔責任的50%。

疼痛仍相伴,老人想繼續打官司

記者瞭解到,2008年之後,張老太及老伴曾多次找律師繼續打官司,但因三次判決均已執行,加上張老太及老伴身體原因未能如願。2013年5月28日,張老太再次與老伴來到聊城,求助曾經受理案子的律師李公才。

29日上午,記者在城區一便民旅館中見到張老太夫婦,記者得知,二人的食宿費用均由李公才提供。“我們倆有一個兒子、四個女兒,他們都外出打工掙錢,而且家境貧寒。這些年都是我照顧她,寸步不離。她眼睛疼得厲害,在家就躺在牀上用雙手捂着眼哭。”張老太的老伴王某提及十幾年的心酸落下淚來。

記者在李公才律師處瞭解到,他曾經試圖到河北館陶人民法院立案,但該院不予受理。“目前這個案子很難找到突破口,因爲三次上訴都給了判決並且執行了。唯一的突破口在於後續治療費用及護理費上。”記者在2004年莘縣人民法院出具的判決書中發現這樣一句“原告(張老太)要求被告(王某、周某)賠償繼續治療費,因醫療終結時間不能確定,又不能進行一次性賠償,原告可待繼續治療費用發生後另行主張權利”。

另外,根據2008年莘縣人民法院判決書中描述: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護理結合原告的年齡、健康等因素確定護理年限爲11年,原告可僱傭一人照顧自己平時的生活起居,參照2006年山東省勞動廳施行企業職工工資最低標準爲390元,確定每月護理費爲390元,即共需護理費51480元,被告王某、周某夫婦承擔50%即257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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