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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擬禁患性病艾滋病者任教 反歧視人士稱違法

來源:樂哈養生館    閱讀: 75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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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類風溼性關節炎、各類性病、艾滋病等不能當教師。昨日,省教育廳發佈了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徵求意見稿),與現行標準相比,徵求意見稿刪除了高血壓以及對殘疾人的一些限制。

廣東擬禁患性病艾滋病者任教 反歧視人士稱違法

反歧視人士認爲該規定違法

此前,患艾滋病不能當老師曾引起爭議,反對者認爲涉及歧視。此次徵求意見稿中繼續保留了這一條款:“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尖銳溼疣、生殖器皰疹,艾滋病,不合格”。反歧視公益機構、北京益仁平中心常務理事陸軍認爲,這違背了艾滋病防治條例和就業促進法。據悉,安徽、四川曾出現了4起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考錄教師被拒的案例,引發了不小的爭議。

“條款還規定了淋病等性病門檻。性病承載道德評價落後於時代,應把性病單純作爲疾病對待。淋病等較容易治療,而且性病不會通過教學傳播。應該刪除性病病人不能做教師的條款。”陸軍認爲,關於性病和艾滋病的限制門檻應該修改。

歧視殘疾人規定被刪除

南都記者比較發現,徵求意見稿刪除了不少現行標準。比如“高血壓患者不合格”、“兩眼矯正視力之和低於5.0不合格”等。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現行標準中涉及肢體殘疾的規定在徵求意見稿中也消失了。例如“嚴重下肢血管疾病影響站立或行走”、“嚴重跛行步態”、“肢體殘缺、畸形致功能障礙”不合格等等。還有“面部有較大面積疤痕、面癱、脣齶裂不合格”也被刪除了。

深圳市民間公益組織衡平機構反歧視項目負責人劉瀟虎認爲,此舉是一個進步,因爲根據《就業促進法》第三章規定,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不得歧視殘疾人。(薛冰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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