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養生頭條 > 今日頭條 > 女子去鬼屋被嚇到進醫院 誰應該負主要責任?

女子去鬼屋被嚇到進醫院 誰應該負主要責任?

來源:樂哈養生館    閱讀: 740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女子去鬼屋被嚇到進醫院 誰應該負主要責任?

杭州西湖文化廣場有個供娛樂的鬼屋,7號下午,王女士約朋友來體驗,結果剛進去沒多久,就被嚇了一跳,去了醫院。

被“鬼”嚇到,臉撞到牆上

王女士:“差不多有三十多個門吧,然後我玩到第三個門的時候,有個人扮鬼出來嚇我們嘛,就是一個人蹦出來啊,拿了一把刀,蹦出來的時候她會大叫一聲嘛,於是我就是本能的反應,有點怕,往後退了兩步,就撞到他們牆上。”

王女士的傷在右邊眉骨附近,診斷報告上寫的是一釐米裂口,深達輪匝肌,創口下方血腫,據說縫了四五針。鬼屋門票88元,逛完大概需要半小時。跟王女士一起去的還有三個朋友,其中兩名是男性。

王女士是怎麼受傷的,監控還原了當時的情況,當時是在一個公共廁所的場景裏,王女士看起來很害怕,一直抱着朋友的腰,廁所隔間裏突然衝出一名扮鬼的工作人員,拿着玩具刀,王女士被嚇得接連往旁邊退,結果臉撞牆上了。

店長:注意事項已經告知,應該具有自我保護能力

王女士:“我們來這裏消費了,那你肯定有保證我們安全的措施啊,你牆上不應該搞水泥做的嘛,本身就是驚悚的地方,比如頭盔什麼的,我覺得應該是有的。”

杭州“通靈鬼校”濮店長:“我們這邊有文字,前臺講解,有視頻,所有東西全都告訴過你了,你來這裏,你就應該知道我們這裏是鬼屋。你說做頭盔,那我難道整家店裏面,以防一不小心有個人摔個跤什麼的,牆上地上都給你鋪海綿,你覺得外面有哪一家是這樣的。”

王女士認爲,自己被驚嚇後受了傷,是店裏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的。可店裏卻說,客人本來就是來尋求刺激,注意事項已經通過多種途徑告知,並且店裏的顧客必須是十五歲以上,應該具有自我保護的能力。

王女士:“因爲我的工作是在美容院裏面做美導的嘛,就是講課的,我這樣的情況是下不了店的。誤工費肯定要給一點,如果說有疤痕的情況下,那我們就要協商一下嘛。”

店裏建議走法律途徑,律師:按理應該要賠償

王女士受傷後,店裏付了850元醫藥費,王女士自己墊了300多。濮店長說,他們本來打算結清醫藥費,退還門票費用的,但王女士要求太高,對於誤工費和留疤治療費用這塊,他們不能接受,現在店裏建議走法律途徑。

浙江豐國律師事務所陳松濤:“店裏應該要做到有驚無險,造成顧客因驚嚇受傷,說明設計上還是有缺陷,賠償醫藥費誤工費是應該的,至於將來治療疤痕的費用,按理還是要賠的,但是很難界定,建議顧客主張一次性賠償,把現在產生的費用拿到。”

今日頭條
常見疾病
醫界要聞
健康科普
醫療資訊
曝光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