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養生頭條 > 今日頭條 > 騎摩托被查牽出3億大案 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是個什麼罪

騎摩托被查牽出3億大案 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是個什麼罪

來源:樂哈養生館    閱讀: 788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騎摩托被查牽出3億大案 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是個什麼罪

從江門市蓬江交警大隊瞭解到,該大隊近日在轄區杜阮鎮井根村開展“春雷·風暴”行動時查獲了一名未取得摩托車駕駛資格而駕駛摩托車的男子。經對該男子進一步問詢及覈查身份,民警驚訝地發現該名無證人員竟然是網上追逃人員,其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涉案金額高達3億多元。

該男子姓鄧,40歲,湖南人,去年12月從湖南來到江門。被查獲後的鄧某看起來很落魄,與網上資料所顯示的照片判若兩人。鄧某對民警表示,他原來在老家一間鄉鎮醫院做醫生,但不甘過平淡日子。2014年,在西安的表哥邀請其共同參與一項很大的項目,“誘人”的前景讓鄧某毫不猶豫就辭掉醫生的工作,前往西安投身於這個項目中。一年多後,鄧某和表哥的大公司東窗事發,鄧某便開始了流離失所的逃亡生活。

鄧某表示,期間接過成都警方電話,通知其去協助調查關於這3億多元的案子,但其害怕進去了就出不來,一直不敢面對。4月8日早上,鄧某從朋友處借來一輛無號牌的摩托車準備外出買東西,出門沒多久就栽在蓬江交警大隊的“春雷·風暴”行動上。鄧某持有C1駕駛證,但並未取得摩托車駕駛資格。

目前,鄧某已經被臨時羈押,等待移交成都警方處理。

中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所規定的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或變相吸收公衆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爲。準確理解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的關鍵在於首先要堅持該罪的行爲主體的不特定性和危害金融秩序的具體性的統一。

中國刑法雖然規定了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但一直到1997刑法公佈,法律並未對什麼是非法吸收公衆存款、變相吸收公衆存款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也並未對此進行過司法解釋。1998年國務院發佈的《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下簡稱《辦法》)第四條規定,"本辦法所稱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擅自從事的下列活動:

(一)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

(二)未經依法批准,以任何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進行的非法集資;

(三)非法發放貸款、票據貼現、資金拆借、信託投資、金融租賃、融資擔保、外匯買賣;

(四)中國人民銀行認定的其他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前款所稱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出具憑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活動;所稱變相吸收公衆存款,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不以吸收公衆存款的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但承諾履行的義務與吸收公衆存款性質相同的活動。"實踐中爭議主要在於《辦法》能否作爲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的定罪量刑的依據。

今日頭條
常見疾病
醫界要聞
健康科普
醫療資訊
曝光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