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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發佈危害食品藥品安全刑事案件規範

來源:樂哈養生館    閱讀: 74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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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護“舌尖上的安全”,福建又有新舉措。福建省高院、檢察院、公安廳、食藥監局、質監局日前出臺《關於辦理危害食品藥品安全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座談紀要》等指導性文件,對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的案件在檢驗鑑定、犯罪行爲定性、法律和政策把握等方面進行規範,以統一執法司法尺度,堅決打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主要內容包括:規範食品藥品犯罪案件的證據適用規格和標準,明確了認定界限和把握尺度;釐清了實踐中反映突出的法律適用問題。如主觀故意的認定、食品藥品的界分標準、濫用食品加工助劑的定性、製售“因病瀕死”禽畜行爲的定性等;針對食品藥品犯罪案件檢驗鑑定難問題,要求全省各設區市至少各確定一家檢測機構,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組建由醫學、藥學、食品、毒理、化學、微生物、營養學等方面專家組成的專家庫;進一步強調對此類犯罪案件嚴格依法適用緩刑、免予刑事處罰,明確了一般不適用緩刑、免刑的具體情形。

福建發佈危害食品藥品安全刑事案件規範

據瞭解,2010年以來,福建全省法院審理涉及食品藥品安全刑事犯罪案件逐年飆升。2011年審結19件22人;2012年審結111件117人;2013年審結104件157人;2014年審結235件376人。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謝開紅表示,這既反映出當前維護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總體形勢仍然十分嚴峻,又充分地說明當地執法司法機關對此類犯罪的打擊力度在不斷加大,成果不斷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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