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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61萬人次獲大病醫療費用補償

來源:樂哈養生館    閱讀: 73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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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省人社廳發佈《山東省居民大病保險工作實施方案》政策解讀。據悉,2014年,山東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進行整合,建立全省統一、城鄉一體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並同步實施居民大病保險制度。截至2014年12月中旬,累計對61萬人次大病醫療費用給予了補償,目前補償工作正在加緊進行。

山東61萬人次獲大病醫療費用補償

據瞭解,從2015年起,居民醫保取消按病種補償政策,採取按醫療費用額度補償的辦法,對居民一個醫療年度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和納入統籌基金支付範圍的門診慢性病費用,經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償後,個人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險給予補償。居民大病保險的醫療年度爲1月1日至12月31日。

據悉,大病保險實行全省統籌,全省執行統一政策,由省裏統一招標選定商業保險機構負責經辦。居民大病保險醫療費用和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按相關規定和協議統一結算。參保居民在具備即時結算條件的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居民大病保險補償範圍的醫療費用,與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一併即時結算,所需醫療費用由商業保險機構審覈後及時撥付定點醫療機構;尚不能實現即時結算的,由參保居民到商業保險機構在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服務大廳設立的窗口審覈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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