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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機構沒查出肺癌 患者獲賠償12.5萬

來源:樂哈養生館    閱讀: 74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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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胸片顯示"正常"的馬某幾個月後卻被診斷爲肺癌晚期。馬某以體檢機構漏檢造成其延誤治療將體檢機構起訴,索賠48萬元。記者昨日獲悉,經海淀法院調解,被告體檢機構賠償馬某12.5萬元。

體檢機構沒查出肺癌 患者獲賠償12.5萬

2010年12月13日,馬先生到被告體檢機構進行健康體檢,體檢項目爲全身健康體檢。一週後,體檢機構出具體檢報告,胸部攝片一欄顯示:"胸部正位片未見異常"。2011年10月,馬某因身體不適到積水潭醫院進行診療,經檢查確診爲:"右肺癌IV期,伴全身轉移"。

馬某訴至法院,請求判令體檢機構賠償48萬元。

案件審理過程中,患者及家屬情緒較爲激動,並多次至體檢機構吵鬧,雙方衝突激烈。承辦法官考慮該案特點,聯合北京市醫療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醫調委)專業調解員共同對本案進行調解。醫調委出具專家意見書,認定體檢機構確實存在漏診延誤馬某治療時機的一定醫療過失。經法院與調解員共同參與調解,體檢機構同意賠償馬某各項損失共計1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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