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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結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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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衛辦疾控函〔2020〕286號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結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當前我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呈現積極向好態勢,各地復工復產逐步有序展開,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陸續恢復日常衛生健康服務。結核病是危害人民羣衆身體健康的重大傳染病,各地要在科學精.準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基礎上,根據《“十三五”全國結核病防治規劃》和《遏制結核病行動計劃(2019-2022年)》的要求,全面有序做好當前結核病防治工作。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學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結核病防治工作

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在積極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推進結核病“十三五”規劃和遏制結核病行動計劃實施,全面加強結核病防治工作。根據疫情風險等級,指導轄區內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有序開展醫療衛生服務,制訂針對性強、切實有效的方案,逐步恢復常規的結核病防治工作,落實落細各項防控措施。

二、加大力度,提高結核病患者發現水平

各地要認真總結前期工作,梳理分析影響結核病患者發現的相關因素,採取積極的應對措施。要加強對咳嗽、咳痰等結核病可疑症狀者的篩查,及時報告發現的結核病患者和疑似患者,並轉診到定點醫療機構進行規範診斷和治療。隨着結核病防治工作的恢復,加大對結核病密切接觸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65歲以上老年人等重點人羣的篩查。對病原學陽性的肺結核患者要開展耐藥篩查,提高利福平耐藥肺結核患者的發現水平。

三、多措並舉,提升結核病患者診療質量

各級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要合理調配醫療資源,採取網上預.約、錯峯就診等措施,確保結核病診療有序開展。嚴格落實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措施,根據肺結核門診診療路徑、臨牀路徑和結核病防治工作規範等要求對結核病患者進行規範診療。要充分利用“互聯網+醫療”的優勢作用,積極做好互聯網診療諮詢服務,儘可能滿足門診隨訪結核病患者就診需求。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指導做好抗結核藥品的配發及採購供應,保障結核病患者的持續用藥。要對疫情防控期間結核病患者的服藥情況進行評估,最大限度減少耐藥病例的發生。

四、加強服務,落實結核病患者全程管理

各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定點醫療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做到患者轉診追蹤、治療管理等全過程無縫銜接。要充分發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患者管理中的作用,按照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範的要求落實結核病患者的管理。創新管理手段,採取多種管理方式,利用微信、電子藥盒等新型患者管理工具,督促患者按時服藥,確保患者服藥依從性。對於疫情期間滯留異地的結核病患者,要加強信息對接,做好異地患者的跨區域管理。

五、加大宣傳,營造公衆共同參與的氛圍各地要落實2020年世界防治結核病日“攜手抗疫防癆,守護健康呼吸”主題,以阻斷呼吸道傳染病傳播爲切入點,加大新冠肺炎和肺結核防治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發揮“12320”衛生熱線、微博、微信等宣傳平臺作用,全方位、多維度開展持續宣傳工作,形成廣大羣衆關注、支持和參與的良好氛圍,全社會合力做好各項防治工作。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20年4月7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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