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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科醫生超2300人 明年全面推家庭醫生服務

來源:樂哈養生館    閱讀: 75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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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東莞經過培訓的全科醫生已超過2300人,到去年年底,全市已達到了每萬名居民擁有1.6名全科醫生。

全科醫生超2300人 明年全面推家庭醫生服務

近日,東莞市衛生與計劃生育局下發了《東莞市城鄉家庭醫生式服務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從2015年1月起,東莞將全面推行家庭醫生式服務,到2017年,全市開展家庭醫生式服務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要達到90%。

衛生部門表示,這種新的服務模式,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羣衆建立穩定、互信、契約式服務關係爲原則,完善合理分級診療模式,建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首診、雙向轉診機制,爲羣衆提供主動、連續、綜合、個性化的服務,基本滿足羣衆的健康管理需求。此外,通過推行家庭醫生式服務,也可以引導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創新服務模式,加快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及鎮村衛生服務一體化。

簽約人羣

重點包括老人、兒童、孕產婦

今年上半年,東莞已經率先在寮步和大嶺山啓動家庭醫生式服務試點工作。

在試點的基礎上,經過調研和經驗總結,《方案》提出了東莞今後三年的工作目標:2015年,全市開展家庭醫生式服務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達到40%;2016年,服務機構達到70%;2017年,服務機構達到90%。

從具體目標來說,開展家庭醫生式服務的鎮街,啓動當年與轄區內65歲以上老年人、0—6歲兒童、孕產婦、慢性病患者等重點人羣簽約率均不低於15%。第二年,與重點人羣簽約率均不低於30%。第三年,與重點人羣簽約率均不低於50%左右。

此外,開展家庭醫生式服務的鎮街,啓動當年轄區居民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首診比例要達到20%。2015年,首診比例達到35%。2016年,首診比例達到50%。

人員配備

各機構家庭醫生團隊不少於2個

家庭醫生是家庭醫生式服務的簽約主體。《方案》要求,在東莞以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全科醫生團隊爲主體,通過組建全科服務團隊和實施網格化管理開展工作。

在試點家庭醫生式服務時,全科醫生不足是鎮街社衛中心面臨的最大難題。據統計,目前東莞經過培訓的全科醫生已超過2300人。到去年年底,全市已實現每萬名居民擁有1.6個全科醫生的配比。這一數據雖然相對很多城市已是較高水平,但是按照每萬人口配備2—3個全科醫生的要求,東莞仍有一定的缺口。

以大嶺山爲例,目前有全科醫師40多人、護士30多人、公共衛生人員10多人,而該鎮常住人口有30多萬人。按照國家的標準,每1000名常住人口中要有3名全科醫師、3名護士、2名公共衛生人員,這樣比較起來,大嶺山鎮遠遠達不到人員配置的要求。

對此,《方案》也提出,各鎮街每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提供家庭醫生式服務的家庭醫生團隊不少於2個,每個團隊至少爲3人,由全科醫生、社區護士和公共衛生醫生組成,全科醫生是家庭醫生團隊的責任醫生。

根據要求,全科醫生原則上要求具有主治醫師以上職稱、執業範圍爲“全科醫學專業”。但在面臨人手不足情況時,也可以根據當地全科醫生資源,將條件放寬至接受省級以上全科醫生崗位培訓或全科醫生規範化培訓並取得合格證書的執業醫師。

此外,《方案》鼓勵各鎮街根據轄區居民結構和服務特色,在家庭醫生式服務團隊中增加婦幼醫師、中醫師等專科醫師。

服務費用

按年收取,基本醫療費可享社保待遇

費用方面,家庭醫生團隊按服務合同約定的項目爲簽約居民提供家庭醫生式服務,通過簽訂服務協議按年收取服務費。

現階段,服務費由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裏劃出5%設立的家庭醫生式專項經費,用於開展家庭醫生服務過程中的人員經費支出和所需必要的耗材等公用經費支出等。家庭健康管理服務、家庭用藥指導、就醫預約服務和轉介轉診服務均屬增值服務,不另外向居民個人收取服務費用。基本醫療服務部分,在莞參加社保人羣,按照有關現行社保文件執行;非參保人羣,費用自行負擔。

綠色通道

大醫院預約優先向家庭醫生開放

在家庭醫生式服務內容中,“轉診”是一項重要的功能。如果遇到疑難、急重症需要轉到大醫院診療的患者,家庭醫生可以及時爲簽約家庭成員開具轉診書,併爲簽約患者聯繫轉介轉診就醫時的預約或登記等服務,保證轉診患者得到及時、合理診治。

爲了方便社區居民轉診,《方案》提出,要開通雙向轉診平臺和“綠色”轉診通道,爲家庭醫生轉診的簽約患者預留一定的就診名額。這意味着,大醫院專家門診號和牀位預約、雙向轉診通道將優先向家庭醫生開放。

具體來說,按照要求,東莞的二、三級醫療機構將嚴格執行《關於東莞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立雙向轉診制度的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有關規定,有專門科室負責雙向轉診工作,設立基層轉診服務窗口或轉診專屬區域,爲經由家庭醫生轉診的患者提供優先預約、優先就診、優先檢查、優先住院等便利,縮短轉診患者的待診時間。

相應的,對從大醫院回到社區就診的患者,《方案》也要求,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要加強能力建設,完善設施設備,爲已經二、三級醫療機構診治的患者提供康復服務。

包括三大內容

簽約服務

城鄉居民自願與家庭醫生團隊簽訂服務協議,建立相對固定的契約服務關係。各鎮街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醫務人員幫助轄區居民自主選擇家庭醫生團隊、登記註冊、選擇個性化的服務項目並簽訂服務協議。

協議有效期爲1—2年,期滿後可續約或另選簽約家庭醫生團隊,每個家庭醫生團隊簽約服務戶數由各鎮街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原則上不超過600戶或2000人。

預約服務

完善家庭醫生式服務預約服務制度,開展電話、網絡等多種預約服務,爲其提供優先的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上門服務

對空巢老人、行動不便並有需求的簽約居民提供上門健康諮詢、指導和基本醫療服務。

提供八大服務

1.家庭健康管理服務。

以國家和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爲基礎,對簽約居民健康狀況進行評估,制定有針對性的健康管理方案,爲簽約家庭成員制訂個性化的健康體檢套餐,優先安排其在轄區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健康體檢,並根據體檢結果提供針對性的健康干預措施。同時,根據簽約居民的年度健康管理情況進行健康分析,爲續約居民提供連續性健康管理服務,並指導簽約對象開展健康自我管理。

2.健康諮詢及用藥指導。

爲簽約居民提供健康諮詢、健康教育材料發放、家庭護理和家庭康復指導、用藥指導以及家庭藥箱管理等服務。爲行動不便的簽約居民提供上門訪視服務。

3.就醫預約登記服務。

通過網絡或電話爲簽約家庭提供健康諮詢、預約、登記等服務。

4.轉介轉診服務。

規範轉介轉診服務,如遇有疑難、急重症或受條件限制,需要轉上級醫療機構診療的患者,家庭醫生要及時爲簽約家庭成員開具轉診書,負責協調轉診事宜,通過雙向轉診渠道將簽約居民轉往上級醫療機構,併爲簽約患者聯繫轉介轉診就醫時的預約或登記等服務,保證轉診患者得到及時、合理診治。讓簽約家庭享受到更快捷、更方便、更專業的就診及健康保健服務。被轉診對象從上級醫療機構轉回至相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時,患者家庭醫生團隊的責任醫生應通過轉診渠道積極主動、認真接收並閱讀上級醫療機構的診療信息,做好接收、隨訪、家庭康復指導等承接工作,保證醫療衛生服務的連續性。

5.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家庭醫生及其責任團隊要根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規範,免費爲簽約居民提供相關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含國家和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以及本地增加的服務項目)。

6.基本醫療服務。

簽約居民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就診,可以通過預約方式優先獲得基本醫療服務。爲簽約家庭成員提供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服務,家庭醫生要建立工作臺賬,每月要將門診日誌製表交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審覈、存檔。

7.在接受家庭醫生連續性健康管理的基礎上,對於診斷明確、病情穩定、需要長期服藥的簽約糖尿病、高血壓患者,可開具二到四周的藥量。

8.對確有需求的簽約居民,並在具備相應醫療技術條件和規範的前提下,可建立家庭病牀服務。具體實施辦法根據省有關精神另行制定。

鼓勵鎮街試點探索

“家庭醫生式服務惠民、利民,希望越來越多的城鄉居民提高對這種新的服務模式的認知度和接受度。”衛生部門鼓勵相關的鎮街開展服務。

爲全面鋪開服務,各鎮街可以在轄區範圍內選取2—3個條件較好的機構作爲試點,試點過程中要及時瞭解,深入研究,探索解決推行家庭醫生式服務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確保家庭醫生式服務工作穩步開展。

要加強家庭醫生團隊人員培訓,重點加強服務理念、服務能力、專業技能等方面的培訓,提高城鄉居民對家庭醫生式服務的信任度和滿意度。

爲了加大激勵力度,《方案》提出,要將家庭醫生式服務的簽約戶數、簽約人員、服務落實情況、醫藥費用控制、服務對象滿意度等工作情況納入各鎮街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績效考覈範圍,並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相關經費撥付掛鉤。此外,在績效工資分配、晉級晉職以及各類評先活動上,要向家庭醫生團隊成員以及責任醫生傾斜,爲家庭醫生式服務工作的順利實施創造良好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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