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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生子暗藏6重風險 權利救濟難回國麻煩多

來源:樂哈養生館    閱讀: 75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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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不少中國內地家庭選擇了海外生子的作法,這一現象正有愈演愈烈之勢。

海外生子暗藏6重風險 權利救濟難回國麻煩多

根據媒體報道,美國塞班已涌現“中國嬰兒潮”:在2010至2012年期間美國塞班出生的“ABC”(即在美國出生的中國血統居民)數量增長了175%,中國嬰兒數量從2009年僅8名一躍增長到2012年的282名,3年間增長了35倍,2012年中塞班出生的嬰兒中71%是中國嬰兒。

塞班島中國嬰兒潮現象並非個例,香港自2012年即開始嚴格限制內地孕婦入境,美國、加拿大、新西蘭等國也不斷傳出限制、查管中國孕婦入境產子的消息。

中國內地居民海外產子似乎正形成一種趨勢,這種趨勢背後形成的原因值得分析,暗藏的風險更不容忽視。

爲生育多胎、準備移民而選擇海外生子

中國家庭追捧海外生子主要有兩點原因:

一是利用“出生地主義”法律制度,使子女獲當地國籍。

國籍“出生地主義”原則是指,不問父母的國籍,孩子出生在本國即取得本國國籍。世界上的不少國家和地區採用的是出生地主義。“出生地主義”國家關於國籍取得的規定,爲一些希望爲子女取得海外國籍的中國居民提供了規避法律的路徑。他們試圖通過爲子女取得海外國籍,享受入籍國相對更爲優質的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資源,爲家庭其他居民移民海外提供基礎。

二是規避計生政策,“合法”生育多胎。

我國的計劃生育政策嚴格限制二胎、多胎的生育。但隨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擁有兩個子女成爲中國越來越多家庭的嚮往。因我國法律法規對在海外生子是否受計劃生育政策規制沒有明確的規定,爲規避計劃生育政策限制,不少中國家庭寄希望於通過在海外產子“合法”地生育二胎,從而催生了“海外生子熱”這一現象。

旅遊中介打出“美國產子”的美麗口號

基於上述對海外生子的“市場需求”,國內很多旅行社、辦事處、中介公司都開展有所謂“旅遊套餐”名義的海外生子中介項目。

“給我10萬,還你一個價值980萬元的美國寶寶”、“美國產子,投資回報率超過搶銀行”,這是不少中介公司打出的宣傳口號。但實際上,海外生子遠沒有中介公司宣傳中的那樣美好,其背後其實隱藏着多重風險。

海外生子“看上去很美”但風險重重

風險一:簽證過關難

很多中介都會在其宣傳中有意忽略簽證風險,並要求客戶提前繳納押金。但實際上,取得發達國家尤其是美國的簽證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美國簽證部門一直很警惕中國孕婦通過旅遊簽證前往美國生子這一問題,對此也審查很嚴格,簽證官會詳細審查申請人申請簽證的目的。孕期六七個月以上的孕婦很難獲得簽證,即使孕婦簽證時孕期較早,逃過了簽證部門的審查,一旦在入境後被查獲,就會被美國移民局認爲是簽證欺詐,不僅會被遣返,而且會在美國移民局留下不良記錄,失去今後再度前往美國的機會。

風險二:遣返風險大

孕婦在海關入境時可能被拒絕入境。以美國爲例,美國負責簽證和入境的分別是移民局和海關兩套體系,二者各司其職。儘管孕婦取得了旅遊簽證,但如果被海關發現是孕婦,就會展開調查,一旦發現作假或懷疑入境動機就會拒絕入境。即使僥倖逃過了海關審查,孕婦在美國居留期間也隨時面臨被驅逐遣返的風險。美國移民局經常會對當地的黑賓館、月子中心等進行檢查,一旦查獲,孕婦就會被遣返回國。

風險三:隱性花費多

中介爲吸引客戶,往往把所需費用宣傳得很低廉,並在與客戶簽訂的協議中只收取較低的費用。但實際上,海外生子的費用遠不僅於此。“羊毛出在羊身上”,中介公司與目的國當地的賓館和月子中心往往是合作關係,而且這些賓館和月子中心往往在當地根本沒有經營許可。等孕婦到了目的國,就往往開始要被徵收居住、醫療等各種名義的額外費用,而孕婦在國外人生地不熟,幾乎沒有任何話語權,只能任其宰割。這些隱性支出實際上成爲中介公司和月子中心的主要利潤來源。

風險四:生育風險高

因爲孕婦在當地所居住的月子中心往往都沒有經營許可,其服務人員也少有專業人員,很多人原本都不是該行業的,缺乏專業素質,難以保障待產孕婦能夠得到較好的日常照顧。月子中心聯繫的醫生也都是私人小醫院的醫生,與月子中心建立有長期的祕密聯繫,各方從中分取提成,很難保證行醫水平。有的人乾脆就沒有行醫執照,孕婦生產中的風險較高,一旦生產過程中發生危險,孕婦和嬰兒的生命健康都難以得到保障。嬰兒出生後,因爲黑月子中心的條件限制,也難以使嬰兒得到完善的照顧,不利於嬰兒的健康成長,甚至可能會給嬰兒帶來意外傷害。

風險五:權利救濟難

孕婦與中介公司簽訂的協議屬於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在我國合同法上應屬無效,爲孕婦救濟權利造成障礙,難以索賠。從事項目的中介公司有的是無證經營,有的是超營業範圍經營,經營範圍多爲“諮詢與調查”類,並無協助孕婦海外生子的項目。孕婦如果在國外遭遇權利被損害的情形,比如在國外的居住環境與合同約定不符、遭遇不公平的額外索價、自身或孩子遭遇人身侵害等,難以收集、保留證據,難以及時訴諸公權力救濟、獲得法律保障。

風險六:回國麻煩多

選擇在海外生子的中國家庭,大多數會選擇把孩子帶回國內培養,但由於孩子已取得外國國籍身份,會給其在國內居住、學習、生活帶來很多麻煩。

一方面,因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孩子一旦取得外國國籍,就不能在國內上戶口,也不能在國內享受義務教育,無法享受到國內的各項社會保險待遇。很多重大事項都需要去國籍國駐華使領館開具證明,既增加了生活成本,也給日常生活帶來了很多不便。

另一方面,規避計劃生育政策選擇海外生子,仍有可能受到相關處罰。我國法律、法規中雖然沒有就海外生子問題作出規定,但根據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辦公廳《關於對大連市計生委<關於出國留學人員、華僑身份界定及相關問題的請示>的批覆》,對“關於回國人員在國外期間不符合有關規定的生育及處理、子女回國的問題”做了相關規定。該批覆指出,“因其他原因出國的回國人員不符合其出國前戶籍所在省(區、市)計劃生育法規規定的生育行爲,按照女方戶籍所在地有關計劃生育法規、規章的規定處理……”。該項規定把海外生子納入管理處罰範圍,會造成海外生子“賠了夫人又折兵”。

海外生子“看上去很美”,但背後風險重重,中國的父母須重視風險,謹慎行事。

政府部門也應加強對各種從事海外生子中介項目的旅行社、辦事處、中介公司等進行管理和約束,對不合法的項目應予以叫停,對虛假宣傳、違規收費等違法行爲予以規制,對不法中介、人員予以法律制裁,以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市場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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