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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1.4米被要求買成人票?迪士尼被告上法庭

來源:樂哈養生館    閱讀: 75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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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法官劉德敏一直在等待一份上海的開庭通知,這一次他是原告,被告是上海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上海迪士尼樂園的業主之一。

超過1.4米被要求買成人票?迪士尼被告上法庭

作爲上海迪士尼樂園的一名普通遊客,劉德敏提起的訴訟圍繞一個問題:兒童票到底是賣給真正的兒童,還是隻能賣給身高1.4米以下的人?

今年1月,他帶着剛過10歲生日的孩子去上海迪士尼樂園遊玩,被工作人員要求給孩子購買成人票,因爲孩子身高超過了1.4米。按照這裏的購票標準,身高1.4米是購買兒童票的上限。

劉德敏提出的質疑,也是衆多帶孩子到上海迪士尼遊玩的家長的共同疑問。在一家知名的網絡售票平臺上,記者注意到,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有顧客針對兒童票購買標準提出問題。他們得到的答覆通常是,如果孩子身高超過1.4米,“想進去玩,就只能買(成人票)”,或者“1.4米左右,可以買兒童票試試,看運氣”。

但劉德敏認爲,1.4米的兒童票標準早該被淘汰了,以年齡來界定兒童票纔是科學、合理、平等且容易操作的,也能體現對人的尊重。

他查閱了香港、東京、巴黎以及北美多地的迪士尼樂園兒童票標準,發現除了上海迪士尼,這些迪士尼樂園都以年齡爲標準售賣兒童票。

比如,東京迪士尼樂園規定,4週歲(不含)以下兒童免票,4歲~11週歲購買兒童票,12歲~17歲學生購買學生票,18歲以上才需購買成人票;巴黎和香港迪士尼樂園規定,2歲以下免票,3歲~11歲購買兒童票,12歲以上購買全價票;美國本土的加州和奧蘭多迪士尼樂園也是以年齡爲標準,規定3歲至9歲可以購買兒童票。

劉德敏去上海迪士尼樂園之前,原本已在網上購買了一份499元的“親子套票”。入園當天他兌換紙質門票時,換票窗口工作人員認爲他的孩子身高超過了兒童票購票標準。在售票窗口劃刻的量尺前,一名工作人員觀測後認爲他的孩子不到1.4米,但窗口內負責覈對遊客身份的另一名工作人員堅持認爲孩子達到了1.4米。爲了不影響其他遊客,他按對方要求爲孩子買了成人票。與他同行的朋友,孩子只有9歲,也因“超高”被要求購買成人票。

上海迪士尼樂園的節假日成人票爲575元,兒童票431元;平日成人票399元,兒童票299元。也就是說,兒童票在節假日可以優惠144元,平日優惠100元。

類似的兒童票購票標準爭論,也曾發生在火車站。早在2010年,原鐵道部修改了《鐵路旅客運輸規程》,規定隨同成人旅行的身高1.2米~1.5米的兒童,應當購買兒童票;超過1.5米時應買全價票。此前的規定是身高1.1米~1.4米的兒童應購買兒童票。

2017年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上海教科院副院長鬍衛進一步提出建議,希望鐵路系統儘快修改兒童購票標準,將火車免票標準提升至1.3米,全票標準提高至1.6米。

主張調整標準者的依據在於,中國兒童已經相對“長高”了,簡單以身高爲標準來衡量一名兒童是否可以購買兒童票,實際上並不合理。數據表明,中國孩子的平均身高不斷突破新高。最新一版的《兒童身高體重標準表》顯示,目前中國6歲男童身高約爲111.2釐米~121釐米、女童爲109.7釐米~119.6釐米,11歲男童爲132.1釐米~152.1釐米、女童爲133.4釐米~153.3釐米。

劉德敏告訴記者,今年他提起訴訟後,4月,曾有上海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工作人員主動聯繫他,對在未確定孩子身高的情況下要求他購買成人票的做法表示歉意,並提出願意退還他多付的票款,希望他接受和解並撤訴。

但是,劉德敏向對方重申了他在起訴書裏的主張:希望上海迪士尼樂園修改現行的兒童票標準,參照同在中國的香港迪士尼樂園,將兒童票標準定爲3歲~11歲,3歲以下兒童免票。對方接受他的條件,他才願意撤訴。直至今日,對方未再回復。

在起訴書裏,劉德敏提出的另外一條請求是,希望法院判令返還自己多付的票款。

上海市法學會未成年人法研究會副祕書長田相夏認爲,兒童門票雖然看起來是“小錢”,但卻並非小事。根據多國聯合簽署的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凡是牽涉兒童利益的事件,都應執行兒童利益最大化標準。

“兒童門票是堅持年齡標準還是身高標準還是雙重標準,應該貫徹兒童利益最大化原則。”田相夏說,兒童利益最大化要求關於兒童的一切行爲,國家、社會均應以兒童的最大利益爲首要考慮。

目前,除了上海迪士尼樂園,上海東方明珠電視塔、上海海洋水族館等景區的兒童票標準,同樣是以身高不超過1.4米爲限。國內多地的主題樂園,如深圳歡樂谷和珠海長隆海洋王國等,均已將兒童票標準定爲1.5米以下,此外還銷售學生票。

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博物館、動物園等場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未成年人免費或者優惠開放。田相夏說,雖然“未成年人”屬於嚴格的法律概念,是指18週歲以下的公民,但各項法律並沒有直接和明確規定兒童票標準的確立以年齡爲標準。

但他指出,作爲在全球適用年齡標準購買門票的遊樂機構,迪士尼樂園在中國單獨採用身高標準首先違反了其行業慣例,“有對中國兒童適用不公平待遇之嫌疑”。

劉德敏也強調:“上海迪士尼主題樂園兒童票的標準非常不合理,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相比,明顯屬於不平等對待中國兒童。”

聯合國兒童利益最大化原則還主張,關於兒童的事宜應隨着社會的發展而改革,尊重兒童的利益優化。

田相夏認爲,原有的兒童門票身高標準隨着社會發展而變得越來越不人性化,對於不達年齡卻身高突破的兒童是某種程度的歧視。隨着營養條件的改善,兒童的平均身高越來越高,很多不到12週歲的兒童,身高突破了門票的標準,導致很多兒童在同齡兒童中顯得“異類”,在一定程度上“傷害”了他們的自尊。

他建議,迪士尼樂園對於兒童門票的購買標準應適用“年齡+身高”標準,即以年齡爲主,身高爲輔。

據悉,此案將於近期由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川沙法庭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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