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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基因食用植物油應按照規定顯著標示

來源:樂哈養生館    閱讀: 73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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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官網獲悉,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農業農村部和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近日聯合發佈關於加強食用植物油標識管理的公告。公告稱,轉基因食用植物油應當按照規定在標籤、說明書上顯著標示。對我國未批准進口用作加工原料且未批准在國內商業化種植,市場上並不存在該種轉基因作物及其加工品的,食用植物油標籤、說明書不得標註“非轉基因”字樣。

轉基因食用植物油應按照規定顯著標示

公告稱,食用植物油的標籤、說明書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標識管理規定》以及相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標註。食用植物油標籤、說明書不得含有虛假內容,生產經營者對其提供的標籤、說明書內容負責。

此外,食用植物油的名稱應當反映食用植物油的真實屬性。單一品種食用植物油應當使用該種食用植物油的規範名稱,不得摻有其他品種油脂。採用兩種或兩種以上食用植物油調配製成的食用油脂,產品名稱應當依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植物油》(GB2716—2018)的規定,標註爲“食用植物調和油”,並在標籤上註明各種食用植物油的比例。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強調轉基因食用植物油應當按照規定在標籤、說明書上顯著標示。對我國未批准進口用作加工原料且未批准在國內商業化種植,市場上並不存在該種轉基因作物及其加工品的,食用植物油標籤、說明書不得標註“非轉基因”字樣。

公告指出,鼓勵公衆、媒體舉報食用植物油生產企業和食用植物油標識的違法行爲。一經查實,對舉報人員予以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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