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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基本醫療制度逐步完善 正構建大病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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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在接受中央媒體集中採訪時,國務院醫改辦政策組負責人傅衛說,在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現全覆蓋的基礎上,我國正在構建大病保障制度。截至今年8月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已在20個省的94個統籌地區開始試點,7個省份已實現全省推開,覆蓋城鄉居民2.3億人,累計補償金額6.3億元。

我國基本醫療制度逐步完善 正構建大病保障制度

醫療保障體系將逐步“兜底”

傅衛介紹,經過4年醫改的努力,我國基本醫療保障制度逐步完善。“十二五”期間,我國醫療保障體系建設重點是從擴大範圍轉向提升質量,從基本醫保制度建立健全擴大到全民醫保體系的完善。

在基本醫療保險“保基本”的基礎上,自2010年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從兒童先心病和白血病入手,開始探索建立重大疾病醫療保障制度。到2013年,已有20類病種納入新農合大病保障範圍,在明確臨牀路徑和限定費用的基礎上,實際補償比達到70%左右。

2012年8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衛生部等6部門出臺《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採取用城鎮居民保險和新農合基金購買商業醫療保險的方式,建立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這一制度對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個人醫療負擔仍較大的城鄉居民,合規部分的醫療費用給予不低於50%的補償。

自2003年起,醫療救助制度從農村開始建立,到2008年年底實現城鄉全覆蓋。民政部門爲救助對象代繳個人參保(合)費用,並對經基本醫保、新農合大病保障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報銷後的自負費用再給予一定程度的救助,進一步發揮“兜底”的保障作用。

今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指導意見》,應急救助的救助對象爲:在中國境內發生急重危傷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確或無力支付相應費用的患者,並不侷限於低保、五保等城鄉醫療救助對象。目前,這一制度的基金管理辦法已經出臺,一些省份開始制訂方案。

傅衛表示,通過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點、應急救助制度,充分發揮基本醫保、醫療救助、商業健康保險、多種形式補充醫療保險和公益慈善的協同互補作用,我國的醫療保障體系將能夠保住“底線”,切實解決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因病致貧問題。

滿足多樣化需求應引入市場機制

傅衛說,在構建全民醫保體系過程中,除了借鑑國際經驗,還必須正視和結合我國的現實情況。我國人口衆多,大部分是農村人口和流動人口。2012年,我國衛生總費用爲28914.4億元,佔國民生產總值的5.57%;人均衛生總費用爲2135.8元,分別佔世界衛生組織成員國的138位和105位,可以說不僅衛生資源總量不足,結構也不平衡。同時,隨着城鎮化、老齡化和疾病譜變化,羣衆健康需求不斷增長,呈現多層次、多元化的變化。

在現有條件下,我國的醫療衛生服務全靠政府不能滿足羣衆多樣化的需求,單靠市場也不能保證醫療服務的公平性,必須堅持政府主導的同時引入市場機制。此外,還必須區分基本和非基本,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由政府承擔保障責任,非基本醫療服務則主要交給市場,大力發展健康服務業,滿足羣衆多層次、多元化的醫療和健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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