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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1—9月醫療糾紛下降26.1% 以鬧取利堅決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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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1—9月醫療糾紛下降26.1% 以鬧取利堅決不賠

治理醫鬧,江西選擇依法、講法。制定並實施全國首個地方性醫患糾紛處理法規;設立各級醫療調解中心,引導醫患雙方通過合理合法的程序釐清過錯方、劃分責任程度和明確賠償標準;依法維護合法權益,對不合法不合理的訴求,說明理由、疏導情緒。

記者近日在江西採訪發現,曾經被醫鬧事件折騰得苦不堪言的江西,正在探索用法冶思維和法治方式處理醫患糾紛、打擊醫鬧。醫療糾紛總量逐年遞增的態勢得到有效遏制,江西省衛生廳提供的數據表明,今年1—9月份共發生醫療糾紛2303件,與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6.1%。今年5月1日《江西省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條例》實施後,醫療糾紛發生量環比下降了33.2%。特別是醫鬧問題基本遏制,7月以來實現零發生。

未經合法機構和組織調解、裁決的堅決不賠

據不完全統計,南昌擁有各級各類醫療機構2209所。2010年,南昌市發生醫患糾紛315起,其中屬於“醫鬧”“羣訪”“暴力索賠”等方式的278起,佔醫患糾紛總數的88.3%,成爲讓“政府鬧心、社會揪心、患者傷心、醫生寒心”的難題。

江西省委書記強衛在視察南昌地區醫患糾紛調處中心時指出:“要依靠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預防和處理醫患糾紛,通過加快地方立法,推動醫患糾紛處理步入法治化軌道。”

“醫鬧不鬧”首先得益於江西加快推進地方立法。今年3月27日,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江西省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條例》,並於5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全國首個地方性醫患糾紛處理法規。

《條例》對防範和打擊涉醫違法犯罪行爲作出了具體規定,明確了綜治、衛生、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門的職責,確立了醫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江西省衛生廳副廳長曾傳美告訴記者,這個《條例》把江西省多年來依法調處醫患糾紛的實踐經驗上升爲地方立法,標誌着江西預防和處理醫患糾紛工作步入法治化、規範化軌道,爲預防和處理醫患糾紛提供了法治保障。

依法打擊非法行爲。江西出臺了醫療事故鑑定管理辦法和醫患糾紛處置流程,堅持“三個堅決不賠”,即不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的堅決不賠,“以鬧取利”的堅決不賠,未經合法機構和組織調解、裁決的堅決不賠,促使雙方依法維權。

2008年以來,江西全省醫患糾紛的賠償金額逐年遞減,近三成醫患糾紛以零賠付了結。在全省縣級以上醫院設立警務室,增加安保力量,安裝高清視頻監控探頭,一旦發生涉醫違法犯罪行爲,及時有效收集證據。在全省持續開展依法處理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對威脅、侮辱、毆打、挾持醫務人員,以及藉機在醫院內實施打砸搶燒等7類違法犯罪行爲的,堅決依法處理。

僅2013年,全省共立擾亂醫療秩序案件153起,依法處理違法犯罪人員186名,“逢死必鬧”問題得到有效遏制。同時,把醫鬧問題突出的區域作爲社會治安重點地區開展集中整治,限期改變面貌,實現由亂到治、由治到安。

設立醫調中心,讓患方怨氣有處出、困難有人幫

在南昌市象山北路129號一幢大樓內,一支由專職調解員、兼職調解員、諮詢專家等組成的750餘人的隊伍,成爲南昌醫調中心的核心力量,下設“六室一庭”,即辦公室、接待諮詢室、調解室、專家諮詢室、保險理賠室、警備室和巡回法庭。

“調解不是‘和稀泥’,也不是跟醫患雙方‘討價還價’。”南昌醫調中心專職調解員周大根說,在調解過程中,調解員不能下結論、提意見,不但要和醫患雙方“講理”“講情”和“講德”,最重要的是要“講法”,引導醫患雙方通過合理合法的程序釐清過錯方、劃分責任程度和明確賠償標準,促進醫患糾紛得到公開依法調解,讓醫患雙方明明白白、心服口服。

江西省省長鹿心社指出:“要對醫患糾紛實行源頭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整治涉醫突出問題,維護正常醫療秩序。”

打擊不是目的,出現矛盾糾紛怎麼辦?江西推動醫患糾紛處理實現“五個轉變”,即在院內調解轉到院外調解、由衛生部門主持調解轉到中立第三方調解、由單一手段調解轉到多種手段綜合調解、由以錢了事轉到依據法律政策辦事、由重視應急處置轉到注重源頭預防。

推廣南昌的經驗,江西在全省11個設區市、100個縣(市、區)設立了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建立了醫患糾紛調解中心第三方調解組織。醫調中心建立了專家諮詢和醫療鑑定制度,全省選聘了1135名人民調解員、5472名醫學及法律專家,參與醫患糾紛處理。

南昌醫調中心主任黃華輝認爲,醫調中心的設立,讓患方怨氣有處出、牢騷有處發、訴求有人理、困難有人幫,取得了醫患糾紛在院外停紛止爭、案結事了、和諧互信的良好效果。

目前,通過第三方調解組織調解的醫患糾紛佔總數的80%以上,已成爲江西解決醫患糾紛的主要渠道。實踐證明,第三方調解顯現了省時、省力、經濟、便捷、公正的優勢,受到了醫患雙方的廣泛好評。

針對院方醫療行爲的瑕疵,促使醫院改善服務

在化解醫患糾紛中,江西注重處理好維穩與維權的關係、治標與治本的關係、情理與法理的關係、迴應訴求與解決訴求的關係,引導羣衆通過法定渠道反映訴求、解決糾紛。對合法合理的訴求,予以支持;對不合法不合理的訴求,說明理由、疏導情緒;對生活確有困難的,予以救助

大力推行醫療責任保險,全省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均購買了醫療責任保險,醫療責任保險賠付結案率99%以上。新餘等市所有公立醫院都參加醫療責任保險,醫患糾紛調處成功率100%,沒有發生一起當事人反悔或者重新起訴、上訪鬧訪的案件。

衛生系統設立專項基金,累計投入資金300餘萬元,對家庭有困難的醫患糾紛當事人予以救助,由民政部門將其納入低保。截至目前,全省累計爲家庭困難的醫患糾紛當事人辦理低保628例,把化解醫患糾紛的過程變成密切聯繫羣衆的過程,變成爲羣衆謀利益、辦好事、解困擾的過程。

老百姓期待有更好的醫療服務、更值得信賴的醫療行爲。江西各級醫調中心一方面專注於個案的有效調解,以糾紛的有效化解不斷積累公信力和口碑;另一方面又針對院方醫療行爲的瑕疵,給醫院提出醫療過程、矛盾預防、患者工作等方面的建議,促使醫院不斷提供更好的醫療服務。

“每個季度,省廳都會調閱案卷,發現糾紛中的傾向性問題,特別對於醫院方面在管理、服務方面存在的問題,會及時向院方通報,並督促進行整改。”黃華輝介紹,省衛生廳、市衛生局都有幹部常駐調解中心,省衛生廳還派有專門的聯絡員,“對於院方,有口頭建議和調解建議書兩類,主要指出日常管理中的銜接、病歷的書寫、保存等問題。”

《人民日報》(2014年11月21日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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