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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將堅決杜絕醫院出現“應救不救”現象

來源:樂哈養生館    閱讀: 73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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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進一步健全醫療保障體系,切實解決極少數需要急救的患者因身份不明和無能力支付醫療費用等原因得不到及時有效治療的問題,廣東省政府網站19日公佈了《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廣東省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

廣東省將堅決杜絕醫院出現“應救不救”現象

意見指出,廣東已設立省級疾病應急救助基金,各地級以上市(含順德區)要在今年12月30日前設立本級疾病應急救助基金;2015年1月1日,全省將啓動疾病應急救助制度。意見還要求衛生計生部門嚴格監督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及時對救助對象進行急救,對拒絕、推諉或拖延救治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杜絕“應救不救”現象。

鼓勵社會各界捐贈資金

據悉,廣東已設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省級基金主要承擔募集資金、向經濟欠發達地區以及疾病應急救助任務較重的地區撥付應急救助資金的功能。意見明確指出,各地級以上市要於今年12月30日前設立本級疾病應急救助基金,主要承擔募集資金、向行政區域內醫療機構支付疾病應急救治醫療費用的功能。同時,有條件的縣(市、區)可參照地級以上市的做法,探索建立本級疾病應急救助基金。

根究意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主要通過財政投入和社會各界捐助等多渠道籌集。從2014年起,廣東省財政每年增加安排省級醫療救助資金2000萬元,專項用於對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的補助,也鼓勵積極吸納社會各界捐贈資金。

嚴禁拒絕推諉拖延診治

意見明確指出,急救基金的救助對象是在廣東省內發生急重危傷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無力支付相應費用的“三無”患者。各級醫療機構對其緊急救治所發生的費用,均可向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申請補助。

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由省和地級以上市兩級衛生計生部門分級管理。省及各地級以上市分別成立由衛生計生和財政部門組織,有關部門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醫學專家、捐贈人和媒體人士等參加的基金監督委員會,負責審議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的管理制度及財務預決算等重大事項和監督基金運行等。

根據意見,衛生計生部門要嚴格監督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及時對救助對象進行急救,對拒絕、推諉或拖延救治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查處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虛報信息套取基金、過度醫療等違法違規行爲。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及時、有效地對需緊急救治的患者施救,嚴禁以任何理由拒絕、推諉或拖延診治,杜絕“應救不救”現象。

資金申請覈報程序

1.醫療機構接收應急救助患者後,對身份不明的,應及時報當地公安部門確認身份。

2.對身份明確的患者,先按有關規定由責任人、工傷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商業保險等各類保險、公共衛生經費,以及醫療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和紅十字疾病醫療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

3.無上述渠道或上述渠道費用支付有缺口,以及身份不明的,由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給予補助。

4.醫療機構每半年集中彙總填報已審覈確認的應急救助患者信息,向當地衛生計生部門申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補助。市級衛生計生部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覈准後,將醫療費用撥付各相關醫療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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