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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不該告訴患者實情?

來源:樂哈養生館    閱讀: 75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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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該不該把患者實情告知病人呢?有時因爲病情難以醫治,或者治療費用高到家庭無法承受的地步,家屬的第一反應可能是隱瞞病情,在這種情況下有時我們醫生也很難抉擇。

該不該告訴患者實情?

前不久我接診了一位43歲的女性患者,不經意間讓患者知道自己患的是惡性腫瘤。當家屬告訴我,他們一直未告訴患者得的是什麼病已有1年多時,我不禁有些後悔。

患者自述18個月前因右乳腺腫塊在市中心醫院行患側乳腺切除術,術後恢復良好,曾聽醫生向她丈夫交代需要化療和定期複查。一週前患者隨其丈夫赴一省級三甲醫院複查,複查後攜結果回家。患者不知自己的病情如何,心中存有疑慮。在同伴陪同下,她攜檢查結果向我諮詢。

當時我看了她的胸片報告示右側乳癌切除術後改變,彩色B超示左乳腺豹皮樣改變,未見實質性佔位病變,其他相關檢查未見異常,便對患者解釋:“手術非常成功,沒有癌轉移和復發,也沒有必要化療。”沒想到,患者一聽便呆住了:“我得了癌症?從來沒人告訴過我呀!”整個診室一下子靜默下來。這時我才知道,由於家人保密,患者對自己診斷爲乳腺癌並行切除術後1年餘全然不知。

此時再隱瞞已然來不及了。到底該不該告訴患者病情真相?

據報道,在歐美國家,有關癌症診斷、治療和預後等方面的疾病信息都會告知患者。我國有關規定指出,在醫療活動中,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應當將患者的病情、醫療措施、醫療風險等如實告知患者,及時解答其諮詢,但應儘量避免對患者產生不利的後果。我們的國情是,當家人患癌後,家屬的第一反應常是隱瞞病情。有關問卷調查顯示,醫務人員對癌症診斷告知的支持率爲68%,而家屬的支持率僅爲8%。現有許多研究已發現,癌症診斷告知有利有弊。不利的方面是:告知後患者出現焦慮、抑鬱等消極情緒,並且可能加速病情進展;有利的方面是:告知能使患者參與治療護理過程,發揮更大的主動性。

我認爲,將癌症診斷是否告知患者還是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對於心理承受能力差的患者,可採取不告知或避重就輕策略;對於經濟條件較差的患者,除考慮病情轉歸外,還要考慮其家庭經濟承受能力,家屬爲了減輕患者的這種顧慮也往往選擇不告知的策略。

至於我的這位患者,我認爲不告知利大於弊。因爲該患者因不知實情,一直很積極樂觀、無憂無慮,且病情穩定,身心痛苦少,可以獲得較高質量的生存。這次教訓提醒我,以後接診癌症患者時得多留心。所以醫生還是要和病人家屬保持良好的溝通,有的時候善意的謊言對病人病情或許也是一種幫助。(湖北省監利縣第二人民醫院醫師吳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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